北市職場霸凌裁罰僅5件 震懾力遭疑

臺北市近3年職場霸凌申訴案件攀升。(溫予菱攝)

臺北市近3年職場霸凌申訴案件總數破千件,類型涵蓋言語衝突、肢體衝突、態度不友善等問題,申訴案件逐年攀升,但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曾獻瑩表示,今年受理申訴案634件,卻僅有5件裁罰,執法震懾力不足。北市勞動局迴應,會配合勞動部修法,加強對僱主的輔導。

根據勞動局數據,2022年受理的職場霸凌案件數有270件,其中市府所屬的機關的案件數12件,共裁罰6件;去年545件,市府機關20件,共裁罰6件;今年截至11月底,共受理634件,市府機關10件,共裁罰5件。

曾獻瑩說明,現行法律對職場霸凌缺乏明確定義,相關案件多依《職安法》授權子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中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處理,接獲申訴後不是針對個案事實調查,而是透過勞檢確認僱主是否依規完成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辦理教育訓練等預防措施。

曾獻瑩表示,勞檢處要求僱主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才移送裁罰,最高罰款僅15萬元,今年634件申訴案中僅5件移送,裁罰比例過低,執法震懾力根本不足,僱主多數僅在壓力下被動改善。

他呼籲,應推動職場霸凌的法律明確化,並建立定期審查及抽查機制,強化執法透明度與監督,確保風險評估與教育訓練真正落實。

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陳宥丞建議,北市府應請中央明確定義職場霸凌,讓地方政府有參考依據,避免臺北市的勞工在新北市不叫霸凌,回到臺北市就變成霸凌的情況發生。

勞動局說明,勞檢處接獲職場霸凌申訴後,經勞動檢查、要求僱主限期改善,若未能符合規範才依法裁罰;今年移送裁罰案件皆屬於僱主未妥善執行改善,執法的目的在於促進僱主改善工作環境,裁罰並非唯一手段。

勞動局表示,將檢討執行機制,包含加強對僱主的輔導與教育,並配合勞動部的修法規畫,盼在明確界定職場霸凌行爲及責任後,建立更具透明性與監督力的稽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