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國中性侵案校方被指包庇 教育局將調查
北市某國中發生校園性侵案,校方遭指偏袒、輔導老師說法包庇男方。教育局今表示侵害行爲屬實、加害者會受到懲罰,也會調查學校行政處置作爲是否妥當。
臺北市議會昨下午召開定期大會教育部門質詢及答覆,國民黨議員耿葳質詢,日前接獲民衆陳情其女兒在某國中被同學性侵,經瞭解發現,臺北市教育局後續處理完全狀況外,輔導老師的說法明顯包庇男學生。
教育局今以新聞稿表示,接獲學校通報後第一時間即掌握案情,並積極追蹤案件調查進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第31條規定,由學校組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啓動調查程序,學校案發當日即依法完成校安通報,並依學生家長申請召開學校性平會受理及啓動性平調查,法定期限內完成調查報告,經決議確認被行爲人主張的性別事件行爲屬實,並懲處行爲人。
教育局說,有關性平法規定調查及申覆程序,學校均已依規定在時限內完成,且調查委員及申覆審議委員均爲外聘之教育部人才庫成員,委員組成均符合性平法規定,且依學校性平會通過調查報告,就性平法定性別事件的個案事實已釐清明確。
教育局說,嚴守性平法保密原則,守護兒童身心發展首要考量,依據性平法第23條第2項保密規定,爲保護當事人隱私,及避免造成未成年當事人二度傷害之前提,對於性平案件於非調查必要情形下,應謹守保密原則,考量公開討論涉及兒少性別案件,恐對受害兒童的身心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教育局針對非當事人僅對事件進行有限度說明,以保護當事人爲首要考量。
教育局強調,面對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平時接獲個案通報後,即透過系統進行追蹤管考,並指派駐區督學針對通報案件到校瞭解,積極督導學校依法進行性平調查,加強學校人員與家長說明權益與程序。
針對本案,已責成學校成立危機處理小組,提供學生輔導支持資源,要求學校嚴守個資保密規定,以有效保障當事人隱私權及學習權。至於其他媒體報導提及學校行政處置作爲是否適宜部分,教育局也會進行專案行政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