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民代籲 擴大補助勞工訴訟費用
臺北市勞動局修法新增補助勞工因加班費或退休費衍生的訴訟費用,但議員認爲應擴大補助訴訟項目,但勞動局擔憂支出增加,恐怕會動用勞工權益基金本金。(蔡佩珈攝)
臺北市勞動局修法新增補助勞工因加班費或退休費衍生的訴訟費用,北市議會法規會17日審查,議員認爲應擴大補助訴訟項目,但勞動局擔憂補助範圍再擴大,會侵蝕勞工權益基金6億元本金,法規會最後決議,要求勞動局統整議員意見後,提供詳細財務分析數據再審。
北市勞工權益基金目前補助4類型訴訟費用,包含不當解僱、職災或其他重大勞資爭議案件及關廠歇業。勞動局欲修訂「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讓勞工因加班費或退休金衍生的訴訟費用也可獲補助。
法規會昨審查時,國民黨議員王欣儀指出,相較新北市、桃園市,臺北市僅限補助4類訴訟,她要求市府只要是因爲權利事項衍生的勞資爭議訴訟費都必須補助,但爲了避免濫訴,經過調解不成立、僱主不履行調解結果而引起的訴訟纔可補助,另市府也必須明定補助辦法,給予勞動局設立審查機制的彈性。
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表示,北市府爲何要限制補助訴訟類型,太過苛待勞工,另外該項重大法案進入法規會審查前,工會未被告知進度,顯見勞動局缺乏溝通、忽略工會意見,根本是傲慢官僚。
她說,勞動局曾稱北市事業單位多,放寬訴訟類型後勞權基金將會用罄,但實際上勞權基金規模逾7億元,今年預算餘額數4000萬元,根本沒有用罄的風險,且不是所有勞工都會循司法途徑解決勞資爭議,勞動局不該限縮訴訟補助範圍,而是要思考如何協助勞工打官司。
對此,勞動局粗估,勞權基金近3年平均收入爲4100萬元,若把議員建議擴大補助項目、勞動局新增加班費或退休費衍生的訴訟費用納入,每年總支出將達3800萬元,收支恐難平衡。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前臺北市長郝龍斌答應產業總工會保留6億元本金,目前約有1億1000萬元可使用,考量到支出增加,很可能動用到本金,勞動局對此案態度才較爲保守,但尊重議員意見,只要經費允許,勞動局絕對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