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丟車又丟人》慣竊機車被查扣 竟混入萬華分局B1騎走無人發現

慣竊機車被查扣,竟混入萬華分局騎走無人發現。(圖/中時資料照)

如入無人之境!1名40多歲的張姓慣竊,日前遭萬華警方查緝逮捕,並將他的機車查扣,放在分局B1地下室存放,不料張交保後因爲想要用車,竟然跑回分局誆稱要找案件承辦人,接着自己走到地下室取車、騎走,全程無人發現,萬華警方坦承疏失,並已對失職的門崗人員、案件承辦人進行議處,2人各記1次申誡,事後也在門口加裝紅龍柱阻隔動線,過濾進出人士。

北市警局迴應,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未依規定落實門禁管理,也未對張姓犯嫌進行換證,讓他隨意進出,甚至前往地下室騎走查扣機車,所長和案件承辦人各1次申誡,未來會以此爲例,加強警員相關教育,落實警局進出人員管制。

據指出,今年10月初時,張男因涉及多起竊案,遭萬華警方逮捕,並查扣1部張疑用不法所得購入的機車,張偵訊後被移送,不料他交保後,自認需要機車代步,所以又回到萬華警分局。

張向門崗員警誆稱,自己有案件要找承辦人處理,警方不疑有他放他進入,張來到分局知後,「判斷」機車應該放在地下室,所以就走到地下室開始到處找車,過程無人發現和阻攔。

張嫌後來在B1找到機車,插上備用鑰匙後發動離開,因車道進出口的機械橫杆,只有進入時才需磁卡感應,離開時橫杆會自動升起,張嫌取車、騎車過程全無阻攔,從容騎車逃逸。

萬華警方事後發現車子不見,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膽大包天的張嫌,已經混進來騎走車,經循線追查,後來纔在北市緊急將他逮捕、追回查扣車,張向警供稱,本來真的是想找警察,詢問有沒有機會取車,但後來看到四下無人,所以才起心動念,自己去找車、騎走,「沒想到這麼順利」。

警方偵訊後,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將張嫌送辦,所長及承辦人則被議處,萬華警方最近更在1樓加裝紅龍柱,訪客會在值班臺被擋住、盤查,以免類似狀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