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有市場電費亂糟糟攤商擔心遭超收 蔣萬安:一週內調查清楚
議員洪婉臻14日質詢時揭露,許多攤商認爲「電費超收的問題市府都沒掌握嗎?現在才急於調資料擾民」。(張鎧乙攝)
環南市場日前遭爆電費超收,臺北市政府市場處調查全市公有市場的電費,議員洪婉臻14日質詢時揭露,許多攤商認爲「超收的問題市府都沒掌握嗎?現在才急於調資料擾民」,蔣則回覆,電費採共識決,市府無權干預,承諾一週內會調查清楚,若監督失職會負責。市場處則表示,下週一將邀集市場討論是電費收取模式。
洪婉臻表示,應公開透明的電費計算方式卻雜亂無章,認爲產發局以及市場處未善盡管理之責,洪指出,光中正萬華區,14座公有零售市場就有4種抄表和繳費方式,計價方式都不同,產發局要如何監督、市場處要如何落實管理和核實機制?
洪婉臻怒批,攤商忍無可忍,直到現在才知道被超收電費,甚至在Line羣組怒訴蔣萬安繼續狀況外,乾脆下臺。對此蔣萬安表示,就他了解依規定市府無權決定電費,市場處長陳庭輝立刻補充,議員需要資料,市場處當然立刻去調查,這麼多市場,每個市場收的電費額度都是不一樣。 洪婉臻當場爆氣,痛罵蔣萬安及市場處就是監督失職。
之後蔣萬安承諾會全面釐清各市場電費超收問題,並在一週內針對公有市場電費收費問題調查後給議員報告,等調查結果出來,若市府真則有監督失職,「該負的責任我們會負。」
陳庭輝會後補充,經市場處初步瞭解,北市約一半公有市場疑便宜行事,不想要收款項目複雜,才統一以電費名義收費,因此造成電費超收,不過超收後的錢用到哪裡去纔是重點,據調查,超收金額挪用至市場內的其他公務支出如人事費、拜拜用品添購費等。
陳庭輝澄清,《臺北市零售市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雖規定,公有市場攤(鋪)位使用人應組成自治組織,受市場處監督,但條文內並無強制規定電、水費需市場處監督、同意。
不過因此議題已擴大到各市場攤商,引起質疑、不滿,陳庭輝也表示,將於17日召集北市公有市場自治會,共同討論是否維持原制度,以電費超收金額支付其他公務費;或是拆成兩筆款項,分別向攤商收取電費以及管理費,避免類似爭議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