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半套店」被抄 老鴇死不認罪!嫖客作證:警察派我來的
莊姓嫖客於庭上作證,並提供一段錄音檔中有小姐幫打手槍時的呻吟聲裡傳出「快不行了」及摩擦聲。(畫面僅示意 / 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平日假藉經營按摩店之名,卻掛羊頭買狗頭,暗地裡非法媒介多名貌美女子從事半套或全套情色交易,並提供小姐們的清涼照吸引男客前來消費。法院審理,依妨害風化罪判處陳男5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以1千折算1日。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1年10月22日始以每月7萬元的租金,向不知情的屋主承租位於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段一處房子,並以經營「越緣時尚館」爲名,僱用2名員工分別擔任店長及晚班櫃檯負責人,假藉按摩之名,行經營性交易養生館之實。
林姓員工使用LINE公務羣組「miaa~越緣(2)」等管道,向不特定男客傳送衣着清涼的按摩小姐照片,藉此招攬生意,而高姓員工則負責現場爲男客安排按摩小姐,並通知她們前往特定包廂、收取按摩費用。
陳男僱用10多名按摩小姐,爲男客從事半套服務,或全套性服務,營業時間從上午10時至隔天凌晨4時,一般按摩費用1300元包含半套性交易,而業者則從中取得550元,其餘750元由按摩小姐取得;至於全套性交易,須經按摩小姐與男客自行洽談,如男客應允後則另行支付約2500元予按摩小姐作爲對價。
去年6月16日晚間9時左右,警方持搜索票登門查緝,當場撞見多名女子正在房間與男嫖客進行性交易,並查扣營業所得9萬餘元、監視器主機、營業登記證、派班表、保險套及精油等物證,案經中山分局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男辯解,店面是純正按摩,事先已明確禁止小姐不可從事性服務,並稱小姐與男客從事色情按摩爲個人行爲,與他無關;至於林、高兩名員工,皆口供一致,咬定對小姐從事性交易的行爲渾然不知。
警方主張,他們爲了調查案件,因此派莊姓男子喬裝男客入店從事全套性交易。對此,莊男證稱,「我有經驗絕對不會走錯,就是照我剛纔說的特徵去判斷,我也有跟色情按摩店加過LINE,他們會提供小姐照片給我參考,我就會預約幾號。」
臺北地院審理,依據莊男所提供的錄音檔中有小姐幫打手槍時的呻吟聲裡傳出「快不行了」及摩擦聲,衡酌半套性服務屬極私密行爲,按摩小姐或男客互相撫摸、嬉戲、挑逗言談等舉止,若非店家授意,按摩小姐何以甘冒易遭察覺的風險,在隱密性極低的包廂內進行半套服務,甚至發出呻吟聲而無懼遭店家發現遭極低於致開除的風險?
爲此,法院依《妨害風化罪》判處陳男5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以1千折算1日,另林、高二名員工則依同罪分別判處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