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佈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例草案,徵求社會意見

新京報訊(記者耿子葉)7月25日,《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簡稱《條例》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結合北京超大城市發展實際,《條例》草案涉及規劃建設、推廣應用、支持保障等多方面,共5章34條內容,將把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上升到法規層面,着力破解突出問題,爲推動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開發利用、實現“雙碳”目標、推進首都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條例》草案的徵集時間,將持續至8月23日。

《條例》草案明確了北京市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的目標和原則,指出本市將鼓勵並支持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推動能源結構的綠色低碳轉型。北京市政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完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措施。

在推廣應用方面,《條例》草案在按照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及相關國土空間規劃下,鼓勵單位和個人建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並推動在廢棄礦區、垃圾填埋場等未利用地建設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因地制宜發展各類光伏發電、風電、水電項目,充分開發利用本地可再生能源電力,提高內部支撐能力;同時支持外埠可再生能源基地和綠色電力通道建設,穩定增加外部綠色電力供給。此外,草案還提到,發展改革、水務、規劃等部門將有序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

爲了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應用效果,《條例》草案要求電網企業科學評估電力系統接納可再生能源的能力,確保電力系統能夠有效接納和調度可再生能源。電網企業應提供及時的接入點和技術規範信息,並優先調度可再生能源發電。

《條例》草案鼓勵支持農村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因地制宜推進分佈式光伏發電、地熱及熱泵供暖、分散式風力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開發利用,並支持設施農業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

《條例》草案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保障措施,包括鼓勵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綠色金融支持。本市將把可再生能源科技研究和成果轉化納入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建設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科技創新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可再生能源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技術聯合攻關。

在產業發展方面,北京將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的高精尖發展,支持新材料、智能電網、氫能等領域的技術進步。同時,將鼓勵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業務,對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優先信貸、債券、保險等服務。

《條例》草案還規定了綠色電力的消費促進機制,鼓勵單位和個人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動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北京市將建立並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考覈機制,督促市場主體履行電力消納責任。此外,政府還將優化綠色電力交易機制,爲市場主體提供智能化、便利化服務,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消費和市場化交易。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例》的即將出臺,也標誌着北京市在可再生能源領域邁出了重要一步。通過廣泛徵求社會意見完善條例建設,以實現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爲北京的綠色未來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

編輯 張牽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