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聲請延押沈慶京、應曉薇理由曝光 吳順民不排除轉污點證人

臺北地檢署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2日上午聲請延押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檢方認爲應女與助理吳順民等共犯或證人供述歧異,爲追查她與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涉嫌收賄,而沈仍是威京集團主席,對該集團具有「實質影響力」,若2人未予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另應女助理吳順民因已供認爲應女收賄事實,檢方聲請具保停押,不排除轉爲「污點證人」。

檢方指出,應曉薇、沈慶京分別於8月29日、30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分別於9月6日、

11日、13日、20日、24日、10月15日六度提訊應女;另於9月9日、11日、19日、25日、10月11日、18日六度提訊沈。

應女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與沈男共犯圖利、洗錢、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等罪嫌,她與共犯或證人供述歧異,且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之共犯,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考量她與該集團案關人員間之聯繫緊密,若未予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

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與應女共犯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與彭振聲、柯文哲共犯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目前任職威京集團,而沈爲該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獲悉事實,亦足認其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之共犯尚未到案說明,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驟升。

至於應女助理吳順民部分,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嫌,審酌他所涉及犯罪實,於羈押期間已使其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之事由,但無羈押之必要,可以具保替代羈押,另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