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最大竊電集團 狂撈1700萬電費
檢警破北部最大竊電集團,黃嫌等7人被逮捕到案,訊後依詐欺、竊盜罪嫌送辦。(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新北市42歲黃姓男子,專門幫電信網路設備業者或虛擬貨幣挖礦機房尋找租屋處,再找來師父級的涂姓水電工破壞電子電錶封印竊電,讓電費僅有正常的十分之一。刑事局循線查獲黃嫌等7人到案,這個北部地區最大規模改造電錶竊電集團,自2019年起迄今,已偷竊臺電公司284萬度耗電量、1700多萬元電費,檢方復訊後依加重竊盜罪諭令黃嫌25萬元交保;塗嫌有再犯之虞裁準羈押禁見。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去年7月接獲臺電舉報,指雙北市等地有多處電錶流量異常,警方派員勘查,發現有43處民宅的電錶內部構件遭破壞,導致電錶計量失準,事證明確,遂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劉東昀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以黃男爲首的集團,專門幫虛擬貨幣挖礦機房或電信網路設備業者所要求的地區出面承租民宅,供其在屋內架設微型基地臺等相關設備,同時與業者簽約每度電收4至5元電費,略高於臺電公司的電價。
黃嫌再找來53歲涂姓水電工,以每個2.5萬至5萬元不等,破壞臺電電錶,減緩電錶計價轉速,讓每期平均數千至上萬元不等電費,驟降至十分之一,僅剩數百元。但黃嫌卻在屋內設置獨立電錶,按正常用電度數向承租業者收取電費,一邊竊電一邊收租兩頭賺取暴利。
警方從房屋租賃、匯款等資料,鎖定出面簽約的37歲焦姓男子,發現他還寄放了6臺挖礦機在業者租屋處,經陸續執行3波搜索行動,再查獲黃姓主嫌等7人到案,還在臺北、新北、桃園、新竹等4縣市共43處民宅,查扣改造電錶46個、挖礦機、竊電工具、用電協議書、現金11萬6000元等贓證物。
臺電公司估算,黃嫌等人自2019年迄今,竊取電能高達284萬度、應追償電費達1707萬餘元。警方調查。塗嫌有多次破壞電錶前科,甚至在落網前一天還到南部接案改表,將再擴大清查其他竊電用戶。全案訊後依詐欺、竊盜等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