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抱養37年女子稱自己未出生就已被決定命運

記者 王海妹 王智華 劉小玉 賀強 蘇杭

近日,一位被抱養37年拒絕認親的女子引起全網關注。大象新聞第一時間採訪了被抱養女子。據當事人小豔透露,她的命運其實在還未出生之前就已經被決定。小豔的親生父母在懷着小豔時就與養父母達成了協議,如果出生的是女孩,就將孩子送給養父母夫妻。這一“指腹爲約”的決定,在小豔出生三天後變成了現實,並最終改變了小豔的人生軌跡。“我的童年是寄人籬下,顛沛流離。”小豔回憶道。她的聲音平靜,卻難掩過往的波折。12月8日,時隔37年,小豔與親生父母正式見面,小豔情緒激動質問當年父母爲何拋棄自己,並明確表示拒絕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