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手指戳弄催喝奶 害男嬰墜1公尺高溜滑梯身亡
1歲大的葉姓男嬰去年11月在簡姓保母家玩溜滑梯時,被保母用手戳弄,結果重心不穩跌落,頭部着地身亡,後來簡女以123萬餘元與男嬰父母和解,並被士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
據判決書,簡女從去年8月15日起受託照顧男嬰,每個月收1萬5000元,不過到了11月16日上午,她爲了催促餵奶,用手指戳在約1公尺高的塑膠溜滑梯上玩耍的男嬰,害對方跌下來頭部着地,又沒有防護設施,因此顱內出血,傷重不治身亡。
法院審理時認爲,簡女明知男嬰剛學會走路,四肢尚屬未成熟發展階段之幼兒,需小心照護,應避免其攀爬或站立高處,卻放任其玩溜滑梯,也沒做好安全措施,照顧上確實有過失,但她無前科,事後坦承犯行,也以123萬8000元與男嬰父母成立調解,應無再犯之虞,而且男嬰父母也表示不願追究,審酌簡女尚須扶養5歲、10歲子女,家庭經濟勉持,因此予以緩刑2年,以啓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