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每節課100元退費時卻按680元扣費 嬋柔普拉提還要額外收取違約金
信網7月9日訊(記者 王夢婷)“三萬塊錢報的普拉提課一共才上了不到四分之一,現在退費卻要扣我兩萬多塊錢。”近日,楊女士向信網反映,由於孩子轉學去北京,只能選擇把在YUAN嬋柔普拉提(以下簡稱“嬋柔普拉提”)報名的私教課退掉,100節私教課才上了17節,退費卻要扣除20000多元。
楊女士在嬋柔普拉提花費三萬元報名了100節普拉提私教課程,“相當於300元一節課,我當時覺得價格優惠且課程內容豐富,便一次性支付了全部學費。”楊女士告訴信網。然而,在完成17節課後,楊女士因孩子轉學去北京,要舉家離開青島生活,無法繼續上完成普拉提課程,爲了減少損失,楊女士不得不考慮退課。
出乎意料的是,瑜伽館方面提供的退課條件極爲嚴苛,不僅要求按照每節課680元的標準扣除已上課時費用,還要額外加收28%的違約金。楊女士表示,當初報名時自己並未詳細閱讀合同條款,確實有一定失誤,但如果根據嬋柔普拉提的合同中的退款條例來看,28%的違約金意味着即使在沒上課的情況下,學員退費也需支付8000多元的違約金,加上已上課程數計算的費用,學員將面臨更多的損失。
楊女士對此感到不解和困惑:“孩子轉學調動我也無法控制,並不是刻意違約,我爲什麼需要爲此支付這麼多額外費用?”此外,楊女士質疑瑜伽館在合同條款中對於退款條件的設定過於苛刻,沒有給予消費者足夠的靈活性。信網也看到,這些扣費條款並沒有被加粗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特殊標記。
針對此情況,信網電話聯繫到嬋柔普拉提負責人,她表示,“每學期結束時我們館裡都有需要退課的學員,全部都是按照這個金額扣費的,楊女士當時也和我們簽了合同,我們的合同都是找律師看過的,如果楊女士對違約金不滿意可以打電話投訴或者起訴我們。”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對此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商家在提供服務前應當明確告知消費者有關服務的內容,如果瑜伽館在簽訂合同時未能充分說明退款政策或違約責任,消費者有權撤銷或變更相關條款。如果瑜伽館拒接合理的退費請求,消費者可以準備好合同文本、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退還剩餘課程費用,並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應支付違約金。
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對此表示,雖然楊女士與瑜伽館簽訂了相關合同,但28%的違約金已經超出合理標準,“建議與瑜伽館方面進行協商,如果瑜伽館堅持扣除高額違約金,可以走法律訴訟途徑,法院會將違約金調整在合理範圍內,一般在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