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捲食安疑雲!已累計5人通報身體不適 北市命業者「暫停供餐

臺北市信義區遠百A13「寶林茶室」餐廳,日前因民衆用餐後出現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現場未營業並拉起紅龍。記者曾學仁/攝影

北市信義區的遠百信義A13「寶林茶室」疑似捲入食安1死疑雲,北市衛生局指出,3月24日接獲新北市衛生局通報2例,當天即前往案內餐廳現場,依食安法衛生稽查,同步啓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截至目前接獲通報5人,目前已依食安法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北市府食安官李碧慧會同衛福利食藥署、疾管署及專家共同調查。

北市衛生局今表示,3月24日接獲新北市衛生局通報,民衆2人於3月22日中午食用信義區某素食餐廳供應餐食後,陸續發生噁心、腹痛及腹瀉等症狀就醫,其中1人心悸至休克,該名患者轉院後死亡,另1人至診所就醫,症狀輕微。

北市衛生局說,今天陸續接獲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院及三軍總醫院通報,民衆3人分別於3月19日、21日於同餐廳用餐後,也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北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北市府食安官李碧慧會同衛福利食藥署、疾管署及專家共同調查。

北市衛生局指出,3月24日在該餐廳現場查有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臺等3項衛生缺失,已命業者3月27日前限期改善,屆期複查如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處6萬元以上罰鍰。

北市衛生局說,醫院與北市衛生局也已採集病患及餐廳環境檢體、工作人員手部檢體,要判定是否爲一起食品中毒案件,須待醫院採集人體檢體、北市衛生局採集的環境及手部檢體結果約2周出爐,再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如屬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移請檢調偵辦。

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爲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爲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爲一件食品中毒案件。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爲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爲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北市衛生局指出,如經醫療院所反映有關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北市衛生局均立即啓動就食因、症狀、潛伏期等配合人、事、時、地、物等因素調查及判定是否爲疑似食品中毒事件。

北市衛生局呼籲民衆,如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判別是否爲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