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大媽撿到破紙箱,被當場逮捕判無期徒刑,打開一看後傻眼

常言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句話表明了愛財是人之常情,但是尋找財富的途徑一定要是正道。

可以說絕大多數人是能遵守這個規則的,剩下的一部分人就容易被金錢衝昏頭腦,從而發生不可挽回的悲劇。

曾有一位年近40做保潔的大姐,在碰上金錢和道德的考驗時,就做出了錯誤的選擇,從而讓自己深陷麻煩之中。

2008年12月9號,保潔員梁麗被公司外派到深圳機場打掃衛生,在梁麗打掃衛生的過程中,她撿到了一個破箱子。

箱子裡的東西讓她一愣,竟然是一堆黃金。權衡利弊之下,梁麗選擇悄悄帶走紙箱佔爲己有。

梁麗不知道她這個貪心的舉動,會給她招致一場牢獄之災,很快失主就發現黃金不見立刻就報警了,梁麗當場就被抓捕。

那她將面臨的是怎樣的刑罰,這件事還會有反轉嗎?

一、貧困保潔員想發不義之財

梁麗從小家境貧寒,人生最大的願望就是能過上衣食無憂的好日子。

當梁麗長到18歲時,她提出要出去闖蕩一番,父母見女兒這樣堅定,幾經思索也只能同意。

“中國城市這麼多,我到底選擇哪個成爲我闖蕩的地方?”梁麗一邊看着地圖,一邊憧憬自己美好的未來。

那時候最適合闖蕩的地方是廣州和深圳,這兩個地區趁着改革開放的東風發展速度極快。

梁麗詢問了外出闖蕩過的表哥,最終將闖蕩地點定在了深圳。緊接着梁麗收拾好行李,踏上了離鄉的火車。

懷揣着對家鄉的不捨和對大城市的期待,梁麗到達了深圳,看見深圳的繁華景象,梁麗感嘆着自己的格格不入。

梁麗雖說是個地道的農村孩子,但她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很強,很快就將工作和住宿都落實了。

梁麗在深圳待的這些年,由於受教育程度不高,找到的工作都是些體力活。

梁麗幹過洗碗工,幹過服務員,每一次工作都給她增長了不少經驗,到最後她幹活時又麻利又幹淨,深受老闆喜愛。

梁麗在工作的時候結識了她想要相守一生的伴侶——劉建華。

兩人在一次次的相處中暗生情愫,不久後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小兩口的生活雖說不富裕,倒也十分安穩,兩人還生了一個聰明伶俐的兒子。

時光如梭,梁麗意識到繼續打零工肯定是行不通的,還是得找一個靠譜的公司來爲自己購買保險,這樣年老以後還有保障。

於是梁麗在工友的推薦之下進入了一家清潔公司上班,公司經常會派她們前往各種地方進行清潔工作,這家公司和多家機場都有合作關係,這裡面就包括了深圳機場。

事發當天梁麗和往常一樣拿着清潔工具,和同事有說有笑的趕往深圳機場。

到了深圳機場,領導給她們各自分配了任務,隨後大家都進入到工作狀態。

梁麗一邊清理衛生,一邊想着晚上回去要給丈夫和兒子做一頓豐富的晚餐。

隨後一個紙箱子進入梁麗的視野,她一踢發現裡面還有東西,出於好奇心,她將箱子裡的東西扒開看了看。

“哎喲,是黃金。”梁麗一邊環顧四周,一邊嘟囔。

梁麗的惻隱之心動了又動:“這麼多黃金肯定能賣很多錢,這周圍又沒有人,我悄悄撿走肯定不會有人發現的。”

梁麗直接抱着箱子急匆匆的離開,等到同事都幹完活,她將這個消息告訴了兩個同事。

其中一名同事說:“要不你給我們一人一袋黃金,我們幫你去鑑定一下,這樣你心裡也有數。”

梁麗覺得同事說的有道理,就同意她們一人帶走一袋黃金去做鑑定。

兩個同事的做事手腳很麻利,很快就給梁麗打來電話:“你運氣真好勒,要發大財了,這兩袋都是實打實的黃金,純度很高的。”

梁麗聽到這個消息臉上浮現了前所未有的笑容:“熬了這麼多年,我馬上就要成爲有錢人了。”

二、梁麗鋃鐺入獄被判無期

梁麗這邊心情非常好,失主王先生那邊卻焦急萬分,那紙箱裡裝的黃金足足有14555克,價值三百多萬。

失主王先生着急的給警察描述自己丟失黃金的過程,着急的甚至有些語無倫次:“警…警察同志,我…丟了很多黃金,麻煩你們快幫我找找,這些黃金價值三百多萬,弄丟了我可賠不起。”

警察看出王先生內心的焦躁不安,安慰道:“先生您不要着急,我理解您的心情,我們會盡力幫您尋找財物,請您將所有情況都描述清楚一點,這樣我們才能獲取更有價值的線索。”

王先生回過神重新組織了語言:“警察同志,我是東莞一家珠寶公司的員工,今天在深圳機場辦理行李託運時,值機工作人員讓我到另外一個櫃檯辦理值機手續。

我就離開了櫃檯,就把一個小紙箱忘在了原地,這個小紙箱裡裝了價值三百萬元的黃金。”

警察一聽就明白是怎麼回事,當即就調了深圳機場的監控。

從監控內容中得知,王先生離開這箱黃金後,梁麗就出現在箱子旁邊,隨後她左顧右盼將箱子帶進機場廁所。

等王先生反應過來時,紙箱子已經消失。

當晚警察就找到了梁麗家裡,詢問她究竟有沒有將紙箱子帶回家,梁麗矢口否認。

警察又苦口婆心的勸說梁麗一定要說實話,梁麗還是不肯承認是她拿走了紙箱。

警察見狀立即對梁麗家展開了搜查,果然發現了紙箱子就在她家牀底下。

警察詢問梁麗:“這紙箱子裡的東西你有沒有見過。”

梁麗略顯心虛的回覆:“這個紙箱子是我從機場拿回來的,但裡面沒有東西。”

警察直接對梁麗的丈夫劉建華進行搜身檢查,找回了一部分黃金,剩下的136克黃金依舊去向不明。

一切證據確鑿,警方以盜竊罪將梁麗逮捕,並判處無期徒刑。

梁麗的事情一出,當即引發了社會熱議,爭議點在梁麗到底是撿還是盜,應該以侵佔罪判刑還是應該以盜竊罪判刑呢?

有的人認爲既然梁麗是在機場撿到的,應該判定爲非法侵佔。

有的人認爲梁麗作爲機場工作人員,她隨意撿走客人東西不彙報,這跟在大馬路上撿東西性質不一樣,應該判定盜竊罪,判她無期徒刑不算冤。

三、檢察機關重新定性梁麗重獲自由

丈夫劉建華得知梁麗被捕的消息猶如晴天霹靂,他肯定不能不管妻子。

劉建華爲幫妻子伸冤跑了很多的地方,還是沒有獲得一個滿意的結果,無奈之下劉建華只能去監獄看看梁麗安慰一下她。

劉建華看着另一頭的梁麗,心裡泛起一陣辛酸:“這纔多久的時間,你就白了這麼多頭髮。”

梁麗欲哭無淚非常的委屈:“我什麼時候才能出去啊?”

劉建華不知道怎麼安慰妻子,只能默默地聽着妻子無助的話語。

梁麗經過9個月的關押,終於獲得了取保候審的資格。

劉建華看見梁麗快速跑過去,兩人在大雨中抱頭痛哭,持續了十幾分鍾才被人拉開。

劉建華在接到警方打來的電話時他太激動了:“我終於可以見到我妻子了。”因爲在這之前劉建華甚至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劉建華第一眼看見梁麗,發現她渾身髒兮兮穿的衣服也很破舊,看着非常讓人心疼。

夫妻倆團聚之後,劉建華將梁麗帶到了賓館沖涼:“我去給你買身衣服吧,你衣服都破了,等會兒子就來陪你了別害怕。”

梁麗聽到丈夫劉建華暖心的話語泣不成聲連連答應:“好好好,你去我在這兒等兒子來。”

不一會兒兒子來了,梁麗緊緊地抱着兒子。

孩子很想念母親但不知道怎麼表達只能不斷地說:“媽媽,我想你了這麼久媽媽都不來看我。”等三人好好地吃了一頓飯後,夫妻倆又開始認真分析這件事。

劉建華溫柔地摸着妻子的頭髮緩緩說道:“你這次出獄,我聽他們說並不是你沒有罪,只是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咱們也不能掉以輕心,我們的律師會替咱們做主的。”

經過一陣子焦急的等待後,2009年9月25號,深圳市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認爲:“判定梁麗到底是撿還是盜,得看她拿走的東西到底是不是遺忘物,還是受害人控制下的財物。”

這個案件中王先生的物品確實是他遺忘的,梁麗將“遺忘物”帶走,梁麗的行爲雖說存在盜竊特徵,但證據鍊形成不了盜竊罪,更符合侵佔罪特徵,最後檢察機關認定梁麗不構成盜竊罪。

檢察機關將公訴取消後,梁麗接下來的命運被緊緊地掌握在受害人手中。

如果受害人堅持要起訴梁麗,梁麗會不會被判刑將由法院來決定。

梁麗聘請的律師表示:“我委託人一家對檢察機關的判定結果非常滿意。”

受害人王先生也公開發表聲明:“只要東西找回來就行了,不會繼續追究梁麗的責任,不會選擇起訴梁麗。”

自此以後梁麗完全恢復了自由。這場“鬧劇”終於迎來了落幕。

結語

梁麗“撿”黃金這件事在法律上的程序已經走完,但在社會上引起的討論依舊沒有平息。

從法律界專業人士口中得知,自1997年開始推行的新刑法確立“無罪推定”原則,但“有罪推定”在司法實踐當中成爲主流。

深圳檢察機關這次對黃金案的判定,就是介於從輕和從重的猶豫中,這是“疑罪從無”司法理念的最佳體現。

有很多法律界人士也提出了質疑的聲音:“這次深圳檢察機關對黃金案的判定明顯偏向梁麗。

這是法律對輿論的一種讓步,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不利於維護社會公平秩序。”

只能說深圳檢察機關處理這起案件的確也有站在道德的層面進行了判斷,從梁麗的個例,能折射出一部分老百姓法律意識、道德意識存在缺失。

這告訴相關部門有必要對老百姓認知標準進行引導,讓老百姓提高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這樣有助於推動社會整體發展。

法律不是對“溫情”的縱容,法律也不會混淆行爲和道德的標準,不會讓全社會陷入風險之中,老百姓要做的就是遵守和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