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性侵遭警嗆「白癡」 深陷地獄!小姐妹求助無門「我好髒」

桃園一對小姐妹因爲父母離異而安置於親友住處,未料蘇男卻小姐妹實施性侵,整整兩年時間。(示意圖:shutterstock / 達志)

桃園一對小姐妹由於父母離異,因此安置於親友住處,未料蘇姓友人卻趁妻子外出時播放色情片,再對小姐妹性侵得逞。事發後,姐妹雖曾報警求助,不過員警第一次卻先把電話掛掉;小姐妹第二次打去,員警則回:「幹嘛啦」、「白癡」。直至外婆後來將孫女們接回花蓮,除了小姐妹的談話內容,更驚見姐姐腳上有傷,事件才得以曝光。

判決指出,小姐妹因爲父母離異,因此請託友人蘇男幫忙照顧,並將孩子安置於其住處。未料,蘇男卻趁着妻子帶着女兒參加教會活動,家裡僅剩他和姐妹獨處時,起初先播放色情影片,待影片播完後,又強行褪去姐妹花的衣服,最終性侵得逞。

姐姐證稱:「當時我還在念國小,他是趁老婆不在的時候摸我,他弄我的時候我有推開他、也有用腳踢他肚子,但他還是繼續欺負我」、「有一次他太太和女兒去教會,家裡沒有其他人,我因爲怕去房間和他一起睡,所以我就看他玩遊戲,然後他就給我看一個女生脫光衣服,看完影片後,把我的褲子和內褲脫掉,然後用重要部位去用我的重要部位,當時覺得很痛。」

妹妹則控訴:「我那時讀大班,他會亂摸我們身體,我覺得身體怪怪的,不舒服。他還在他女兒房間裡摸我尿尿的地方,我會覺得痛,姐姐看到他在用手弄我,弄完我就弄姐姐。」

對此,小姐妹自知遭受性侵,事發後雖曾報警求助,不過員警卻一直掛斷電話,但員警卻迴應「幹嘛啦」、「然後勒」。妹妹以爲警察叔叔沒聽懂,把電話搶過去講,結果被警員罵「白癡」,電話緊接就遭掛斷,長達2年時間,始終求助無門。

直至外婆將小姐妹接回花蓮,聽見外孫女的談話內容,直覺不對勁,又見姐姐的腳上有傷,於是開口詢問。起初,小姐姐未敢將實情說出,外婆再三強調「不要怕,我會幫妳處理」,妹妹才願意揭露傷口,說出實情。

外婆回憶,當時將小姐妹二人接回花蓮後,總想起她們過去的開朗、活潑,再對比現如今的封閉、不太愛講話,甚至一靠近,姐妹就會感到恐懼,這種狀況甚至持續整整半年才逐漸改善。對此,外婆也安慰她們不用擔心:「這件事情如果能忘的話,就儘量忘記以前那種痛苦的日子」;姐姐更哭着說:「阿嬤,怎麼辦」、「我好髒」。

事後,外婆將姐妹二人帶去醫院驗傷時,診斷報告指出,姐姐兩側大陰脣部分泛紅,處女膜旁約有一處5毫米大小的潰傷,妹妹的處女膜則有紅色裂傷疤痕。醫生也說,姐姐的情況比較嚴重,稱她還很小的時候,陰道就已經被傷害。

桃園地院審理,一審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蘇男9年6月徒刑。蘇男不服上訴。

高院審酌,蘇男造成小姊妹生理、心理上難以抹滅的傷害和陰影,不僅始終否認犯行,還飾詞狡辯,甚至責怪小姊妹難以管教,難認有絲毫悔悟之心。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蘇男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共3罪,判處9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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