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升級版八合一「案件證明單」3月1日實施
▲屏東縣警局推出貼心報案八合一,簡化作業,讓民衆權益獲得保障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爲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減少民衆對警察機關受理案件索取不同單據有疑問,警政署整合現行受理報案刑案三聯單等8種單據,全國警察機關將自2月22日上午9時起啓用試辦,並在3月1日正式實施。
▲▼受理報案。
警方說,原本8種單據,分別是刑案三聯單、失車四聯單、遺失物、失蹤人口、身分不明、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及其他案類,統一爲「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爲宣導及便利民衆辨識,貼心製作表單八合一宣導海報,發放給轄區各分局、分駐(派出)所,公告讓民衆周知,並在各社區及機關團體加強宣導這項變革。
縣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有別於以往,員警受理民衆報案,不同案件類別,會有其相對應單據,造成民衆無論來報何種案件,都要向警方索取三聯單,認爲如此纔不會被吃案。
這次警察機關開立給予民衆之受理案件證明單重大變革,即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也透過給予民衆證明單,避免員警匿報刑案,民衆得依單據查詢,促使員警後續積極處理案件,報案證明格式統一,讓民衆能「一張表單,權益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