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案成立 預計於7月13日投票 臺中永隆里長說話了

臺中市選委會20日公告大里區永隆里長黃秀玲罷免案成立,經審查有1024人符合規定且達罷免法定連署人數,預計於7月13日擇地進行投票。(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裡部分里民不滿里長黃秀玲任內表現與「丈夫干政」等爭議提出罷免,經臺中市選委會審查,有1024人符合規定並達法定連署人數,20日公告罷免案成立。(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裡部分里民不滿里長黃秀玲任內表現與「丈夫干政」等爭議提出罷免,經臺中市選委會審查,有1024人符合規定並達法定連署人數,20日公告罷免案成立,預計於7月13日擇地進行投票;對此,黃秀玲表示,上任後進行多方改革皆以永隆裡利益優先,但她尊重里民提案罷免的權利,對地方事務仍會全力以赴。

葉姓里民今年初具名發出公開信,列出多項黃秀玲引發不滿的任內表現,包括先生干政、未配合福興宮等宮廟發放重陽禮金損及長者福利、禁止街頭藝人在康河表演,且排除輕艇協會、康河志工隊、環保志基地要闢建停車場等。葉姓里民並同時領銜里民提案罷免黃秀玲,當時因領銜人未在提議人名冊內不符規定不受理。

經里民重新提案,臺中市選委會20日公告永隆裡裡長黃秀玲罷免案成立。公文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屆永隆里長選舉人總數9392人,罷免案之連署人數應達940人;此次罷免案連署人數計1078人,依法刪除人數54人,符合規定人數有1024人,達法定連署人數,依法宣告罷免案成立。另據悉,罷免投票預計由大里區公所擇地,於7月13日進行投票。

對此,黃秀玲表示,「一人當選,兩人服務,志工精神,爲裡打拼」是她的政見更是誠信原則的履行,她的先生以志工方式協助服務里民,不應污名爲干政;她並澄清,她沒有不配合宮廟發放重陽禮金,是基於保護里民個資安全,未提供名單給宮廟,至於康橋晚間長期有人以街頭藝人名義演出,已影響在地裡民休息,是經連署陳情後禁止,而爭取康橋停車場也符合里民公共利益。

黃秀玲說,永隆裡是所有里民共有,絕不能由某些特定人永遠把持,如果新任里長只能循舊里長的模式執行事務,又何必民主選舉呢?她上任後進行多方改革,皆以永隆裡利益優先,面對里民提案罷免,她尊重人民的權利,目前對地方事務仍會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