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團體提前連署 國民黨團:中選會護航是政治追殺
▲國民黨團召開「罷韓連署偷跑 中選會違法護航」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罷韓第二階段連署書預計7日下午將於高雄市選舉委員會通過。國民黨團上午召開「罷韓連署偷跑,中選會違法護航」記者會,質疑民間團體發起罷免連署時間,早在高雄市長韓國瑜就任滿一年前開始連署,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5條規定,呼籲中選會必須保持行政中立,不合格的連署書必須剔除。
副書記長呂玉玲表示,民間罷韓團體早在韓國瑜市長就任滿一年前,就透過各項大型活動開始連署罷韓,審慎檢視罷韓團體活動期程,充滿以民主外衣包藏政治鬥爭,似乎有一雙看不見的手在幕後操作,負責選舉罷免工作的主管機關中選會,不應護航,這樣不是展現民主制度,是政治追殺。
內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指出,防疫期間,罷韓團體還搞小動作,意圖讓國人和政策更加紛亂,這些動作很多都於法不合,所以有必要站出來讓國民瞭解。
陳玉珍提到,1970年4月5日,當時民進黨創黨大老費希平曾指出,提罷免案的原因很多,除了當選人政績不佳外,還有派系問題,容易造成政治上波動與不安,主張公職人員就職未滿一年不得提罷免案,而韓國瑜2019年12月25日才就職滿1週年,照此規定從這天起的隔日,纔可開始辦理罷免案,但罷韓團體12月26日就送出3萬份罷免提議書,代表早在就職滿1週年前,罷韓團體就開始找人連署,進行罷免活動。
立委林思銘補充,《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5條規定「公職人員未滿一年不得罷免」,基於立法精神,罷免連署分爲3個階段,分別爲提議連署、徵求連署、罷免投票,換句話說,提議連署也等同於進行罷免程序的一環,也規範在「一年內不得罷免」的規範中。
林思銘說明,罷韓團體在2019年7月8日就在臉書張貼訊息,指稱罷韓第一階段連署人數已達3萬人,而從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2月25日要衝到30萬人,提早連署已經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5條之規定。
林思銘指出,罷韓團體在2019年12月25日連夜北上將3萬份連署書送到中選會,隔日12月26日上午送交中選會審查。但在2020年1月17日中選會540次會議紀中載明,該批連署書填載日期未滿1年有7,143人,實際符合規定的人數28,560人,另外在2019年12月26日當天送達完成連署的人數21,417人,問題是,怎有可能在1天之內完成?
林思銘提到,這批送往中選會的連署書在日期上,有填載不實的問題,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9條規定,「以下內容填載不實必須刪除」,所以在12月26日送交中選會的21,417人的連署書日期有僞填日期之嫌、甚至未填寫日期,中選會必須剔除,否則有護航之嫌。
立委葉毓蘭表示,40年前多年前臺灣發生警民衝突,叫「中壢事件」,當時參選桃園縣長許信良落選,遭選民質疑遭到作票而導致中壢分局遭到民衆搗毀,時至今日,臺灣的民主法治可作爲亞洲國家民主典範,主因在於我國有個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制度,以及獨立超然的中選會,不讓選舉成爲政黨鬥爭的工具。
葉毓蘭指出,不幸的是,過去付出慘痛的教訓,現在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政治根基,會因爲獨立機關不獨立、不中立刻意向政治傾斜而遭受打擊,21,417張連署書在12月26日已經被中選會認定是合格的,連署的日期真的可能發生在韓國瑜就職滿一週年之後才連署的嗎?
葉毓蘭認爲,除非每一個人都像哆啦A夢一樣,有個任意門、竹蜻蜓,可以隨時出現在每個地方趕快簽署,否則如何去證明這些連署書的合法性?「更何況Wecare很高興的,自己去自嗨告訴大家,他們在7月的時候,已經完成了多少份、3萬份已經達成了,準備在12月25日之前再收集30萬份等等的」。
葉毓蘭提到,在偵查上面,這叫「自證己罪」,已經幫偵查機關把罪證收集好,「政治不必如此齷齪」,就好像在1月11日選舉結束後,有很多深藍支持者質疑蔡英文得票817萬,但她都會好言相勸說,選舉已經結束,國家還要繼續向前,這是在野黨立委衷心期盼的,請不要再做政治操作。
國民黨團強調,絕對尊重民主,更尊重民意,期待負責選務工作的中選會,能夠更加嚴謹中立的處理相關程序,莫讓臺灣的民主造成長久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