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妥事件誰責任較大?專家:中央、地方各打50大板
圖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近期鬧的沸沸揚揚的幼兒園喂藥案,最後竟以烏龍一場坐收,讓這起引發全國家長恐慌的爭議,責任歸屬難咎。臺大化學系副教授徐丞志表示,整起事件就是錯在兩件事,首先,初驗報告不應被公開,其次則是,第一批初驗的檢體爲何會被拋棄?認爲中央、地方各應該打50大板。
徐丞志指出,整起喂藥案事件地方,以及中央都有問題,其中初驗的陽性報告不應該就這樣被公開,當時被爆出來就違反藥物濫用準則,食藥署顯然在督導上也有責任,另外起初所驗的28名幼童,其中有8名陽性檢體,檢體怎麼就這樣拋棄?畢竟這牽涉刑事案件,爲什麼要在這麼短的時間把檢體丟掉?究竟是醫院內部管理出問題?還是上級授意銷燬?這都應該去釐清。
徐丞志說,自己是食藥署藥物濫用審查委員之一,按照過去作法,這類刑事案件的檢體,在做完初驗後就要進行分樣,接着再去做質譜分析,怎麼會在不到7天的時間內就將所有檢體都丟光?這讓幼兒園教師想證明無罪都沒有證據。
林口長庚兒童過敏氣喘風溼科主治醫師歐良修表示,當時確實有多位孩童因出現戒斷症狀前來就診,初驗中有3名孩童出現微量反應,雖無法確定這幾名個案究竟有無殘留苯巴比妥,但依照實驗室的作業流程,除非是檢驗狀況有異常,或是特殊情形,否則都應該在3天內丟棄。
臺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理事長吳進興則說,法律上對檢體留存時間並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每間醫院的作法都不同,但一般而言至少都會存放1至2周,畢竟檢體有時候會遇到各種狀況,若是發生這類刑事案件,就可以直接進行復驗,或接受更高層級的檢驗。
吳進興也感嘆,整起事件搞得太政治化,讓檢驗結果無法從專業角度來評判,其實每一項檢查都有背景值,就拿愛滋篩檢(HIV)來說,檢測值只要不超過1就算陰性,根本不可能要求0檢出,如果要這樣做,那不就是馬路上每個人都是帶原者?因此不能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