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反外國幹預法判刑首例 楊怡生涉親中遊說
前澳洲自由黨黨員楊怡生。(美聯社)
華裔商人楊怡生因違反澳洲「反外國干預法」於2月29日被判2年9個月監禁,成爲該法2018年通過以來定罪首例。楊怡生主要是因「我們中國人」的言論以及一筆捐款而被澳洲政府認爲進行親中游說。
紐約時報中文網近日報導,越南華裔商人楊怡生是前澳洲自由黨(Australian Liberal Party)黨員,也是越南、柬埔寨和寮國全球華人組織聯合會的第二號人物。該華人社團在世界各地設有分會,楊怡生是大洋洲分會的主席。
這些社團讓楊怡生與中國官員建立起聯繫,並與澳洲當地政界人士和中國駐墨爾本領事館的官員來往。在被捕前的一次採訪中,楊怡生表示他經常對澳洲華人社團領袖說,「如果他們談論間諜,應該把我楊怡生歸入間諜行列」。他還談到他在中國4個省級機構擔任海外顧問的職位。
楊怡生被控違反「反外國干預法」,主要是因他的社團籌集了約2.5萬美元捐贈給墨爾本一家醫院,幫助治療新冠患者。交付捐款時,楊怡生邀請了時任移民部長塔吉(Alan Tudge)到場。這個作法在後來的審判中被認爲捐款動機不良,一名檢察官表示,楊怡生的考量是爲了影響塔吉未來做出有利於「我們中國人」的行動。
檢察官表示,楊怡生曾說讓澳洲政府部長參與慈善活動對「我們中國人」有利。在審判時他被檢方要求解釋這番話指涉的是中國和中共,或是當地華人羣體;楊怡生則迴應,「我是中國人(Chinese)」不代表是中國大陸(mainland China)人。
檢察官表示,楊怡生捐款前一直與中國官員保持定期聯絡,試圖尋求幫助從中國採購口罩捐給醫院。首席檢察官道爾(Patrick Doyle)表示,這些互動意味楊怡生「與中國共產黨有秘密聯繫」。儘管楊怡生從未成功從中國獲得口罩。
檢察官還出示一封楊怡生多年前寫給一名州級自由黨官員的信件,他在其中主張澳洲應將中國視爲主要戰略伙伴,而非美國。澳洲政府認爲,這一切都證明楊怡生受到中共統戰部拉攏。
楊怡生庭審期間受訪表示,他相信中澳成爲戰略伙伴符合兩國最大利益;而對於一個自視爲兩國之間橋樑的人來說,他認爲自己不存在與中國「太接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