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個男人共謀一名失足婦女被嚴懲,其中4人是當地果農
我們的每一步都決定着最後的結局,我們的腳正在走向我們自己選定的終點——米蘭·昆德拉。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做出多種多樣的選擇,每一項選擇又會造就不同的結局;張麗莉的人生相對悲劇,她萬萬沒想到,一次外出做生意,卻被5個男人共謀,其中4人是當地果農。
張麗莉,廣西人,時年22歲。
張麗莉,出身貧困,家中兄弟姐妹較多,16歲那年,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認識了工友阿軍,兩人身在異地的年輕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並發展到同居關係;涉世未深的張麗莉偷偷瞞着父母懷孕生子。
張麗莉本打算和阿軍結婚,然而阿軍父母非常注重禮節,難以接受“未婚先孕”,強迫兩人分了手;張麗莉父母更是覺得有辱名聲,又把孩子送走了;丟了孩子、失了愛人,因爲這件事張麗莉和父母經常發生爭吵。
1997年,18歲的張麗莉再次和父母吵架,一氣之下帶着行李再次出門打工。
1997年5月,張麗莉來到了廣西某市想要找一份工作,她徘徊在火車站附近,四處打聽;一個男人忽然湊了上來問她是不是要找工作,並表示他可以幫忙介紹。
張麗莉找了好幾天,身上的存款已經快花完了,她迫切的需要一份工作,她跟着男人走進了小巷,越走越感覺不對勁,她想離開卻爲時已晚,一個臉上有刺青的壯漢一把將她抱住,強行帶到了光線昏暗的房間。
張麗莉環視四周,看見幾個女孩蜷縮在角落,身上還有大大小小的淤青腫塊。
男人告訴張麗莉這裡就是她的工作場所,而她的工作就是——賣Y。
張麗莉吃了很多苦頭,如果不配合不僅會遭到毆打,還會遭到幾個人的輪流欺負,被折磨一個多月,她也不再反抗,任由客人們施爲;半年後,張麗莉才被解救出來。
然而這樣的遭遇,張麗莉難免會被村裡人指指點點,不僅沒人上門提親,甚至有一些人向張麗麗詢問“價錢”,一次又一次的上門,父母不堪其擾,提議讓張麗莉去隔壁縣親戚家待一段時間。
親戚也不太願意接納她,她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張麗莉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她從來都不想發生這種事,只是被人給騙了而已,深受打擊的張麗莉“破罐子破摔”,她在縣城租下了一間房,徹底淪爲了失足婦女。
一開始她還是有些難以接受,但隨着一次又一次的交易,她發現這種工作非常輕鬆,而且來錢很快;她也不再顧忌倫理道德。
2001年8月3日凌晨2點,中年男子陳俊豪走進“髮廊”提出交易,但陳俊豪有一個要求,希望她去自己經營的果園提供服務,並表示願意多給他100元的上門費。
張麗莉見陳俊豪出手闊綽,同意上門,兩人一同前往了果園,並在野外發生了關係;兩人並不知道,李大春等人正在不遠處圍觀,幾個人也打起了小算盤。事後,李大春、葉軍、盧宇等五人攔下了陳俊豪說:老闆,我們幾個在果園都待了一個多月,還沒耍過呢?
陳俊豪掃視了幾人一眼,其中四人他都認識,都是當地的果農,另外一個並不認識;陳俊豪“聞絃歌而知雅意”留下張麗莉,並讓李大春幾個人自己跟她談價錢。
李大春五人爲了刺激,都提出要在野外進行交易,張麗莉雖然不太願意,但她都已經上門了,也不想放過這一單,她給出了自己的價格,一人一百元。
李大春幾個人都是農民工,根本捨不得花這麼大一筆錢去PC,幾個人一番勸說希望能夠少一點,張麗莉堅決不讓步,一人必須收一百元;李大春見勸說無果,擡手就扇了她兩巴掌,另外幾個人抓起張麗莉往果園裡面拖。
李大春試圖第一次實施QJ,但因爲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葉軍、盧宇兩人先後將其QJ,實施完第一次犯罪,盧宇又進行了第二次犯罪。
次日清晨,張麗莉逃出了果園,慌慌張跑到僵局報案,除李大春外,四個人先後被抓獲歸案,均已被判刑。李大春則一直在逃。
這一逃就是10年之久,在這10年,李大春也是備受煎熬,不敢回家、也不敢娶妻生子,一個人四處流浪靠着打零工維持生活。
2011年11月24日,李大春實在承受不住這種壓力了,投案自首。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傷害等手段,強行發生關係,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構成QJ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中情節嚴重的就包括:二人以上輪J的。
在本案中,李大春組織幾人,在價格未談攏時強行與被害人張麗莉發生關係,違背被害人意願,構成QJ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QJ未遂,從輕處罰;在共同犯罪中,李大春作用突出,爲主犯,因承擔全部犯罪處罰。
李大春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犯罪經過,認定爲自首,酌情從輕處罰。
經法院審理,以QJ罪,判處李大春有期徒刑三年。
張麗莉在經歷悲慘遭遇後,並沒有走出困境,選擇了一條不歸路,最終釀成了被五人共謀的悲劇,而李大春五人共謀張麗莉,也得到了嚴懲;一次不同的抉擇,都將決定我們的未來。
《案例:6個男人共謀一名失足婦女被嚴懲,其中5人是當地果農》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