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發佈傳統建築修繕“三不”標準

傳統建築是歷史文化與自然遺產的“活化石”,在對其進行保護的同時,要如何修繕,才能維持其原有的風貌,讓其煥發蓬勃生機?10月11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了《安徽省傳統建築修繕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爲規範傳統建築保護修繕,保障傳統建築安全,保護傳統建築地域特徵,傳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省住建廳組織編制了《指南》。根據《指南》,應按照“價值優先、搶救瀕危、應修盡修、關注宜居”的原則確定傳統建築保護修繕對象,對傳統建築的現狀情況進行評估,確定修繕工程類別,制定保護修繕方案。傳統建築保護修繕要做到“三不”:一不過度修繕,二不拆真建假,三不以次充好。傳統建築保護修繕要確保建築不倒,優先主體修繕,保護價值要素,採取合理的修繕方案。

記者在《指南》中看到,傳統建築保護修繕方案制定應遵循外觀風貌完整性、價值要素真實性、結構安全性和適應利用性原則。如建築外觀風貌受到嚴重影響或損壞;建築價值要素已損壞或存在損壞風險;建築結構損壞,影響安全使用;建築設備設施損壞,影響正常使用;建築存在漏水、腐朽、反鹼、返潮、蟲害等;存在其他建築安全隱患等情況,應制定保護修繕方案。

按照相關要求,傳統建築保護修繕方案可分爲輕微修繕工程、一般修繕工程和整體修繕工程。對於整體保存狀態較好,承重結構的樑柱枋等良好、價值要素沒有損壞、屋頂輕微漏雨、牆體有輕微裂縫、局部存在殘損的等,可定爲輕微修繕工程。應根據現狀問題,制定修繕施工措施和工程清單,不需要做修繕方案設計,可委託地方傳統工匠直接進行修繕施工。

對於整體保存狀態一般,承重結構的樑柱枋等需要加固,價值要素局部損壞、屋頂局部漏雨、牆體有裂縫傾斜、基礎局部沉降、局部殘損嚴重的等,可定爲一般修繕工程。應根據現狀問題、價值評估等,制定針對性修繕方案。對工藝複雜的,應做大樣修繕設計;對主體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制定結構加固措施。對多棟建築的,可委託具有專業能力單位進行評估,制定相應的修繕方案。

對於整體保存狀態較差,建築主體倒塌嚴重、價值要素損壞嚴重、改變建築使用功能的,可定爲整體修繕工程。應根據現狀問題、價值評估、結構安全評定、功能需求等,編制修繕設計方案,並根據實際需要增加適應性改造、性能提升、安全防護等內容。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和專業能力的單位進行安全檢測、修繕設計和修繕施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姜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