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度性侵小六童還生子 女師判17年半

女老師9度性侵小六男學生還懷孕生子,桃園地院重判17年半。(蔡依珍攝)

桃園市42歲女老師3年前在某國小擔任高年級班導師時,竟看上班上6年級男學生,5個月間9度在早自習、午休或音樂體育課時,和男學生髮生性行爲,甚至還懷孕生下一子,桃園地院依2個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和7個對未成年性交罪,重判17年半。

桃園市教育局指出,2020年9月接獲通報立即將該師停職並啓動調查,經性平會查證認情節嚴重達終身不得聘任程度,立即解聘,並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終身不得任教。

該師擔任桃園某國小5、6年級班導,2020年2月25日電腦課堂時,將男學生留下,於教學休息室中,無視他抗拒強行性侵得逞。此後以每月1次頻率,利用音樂課、課堂間、午休時間、早自習等,5度把男學生叫進休息室發生性關係,另外還4度幫男學生口交。

同年6月18日該師發現自己懷孕5周,仍於同月25日再度和男學生髮生性關係,最後產下1子。該年9月升上國中的男學生,被父親發現和國小女導師過從甚密,報警才揪出犯行。

該師辯稱只發生1次性行爲且是被強暴的,但男學生對於每次發生的時間、地點、雙方姿勢都指證歷歷,也提到都是被叫進休息室,要求脫褲子,他第一次抗拒卻不敢表達,之後因爲「想要舒服」而主動配合。

法官輔以日記、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同校師生的證詞,以及婦產科就診紀錄和親子鑑定,確認男嬰就是男學生的小孩,審酌該師迄今未與男學生及其父親和解,依犯2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7個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合併判處17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