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強震花蓮受災房屋 輕損修繕縣府補助每戶最高18.6萬
縣府邀經判定住宅受損,但未列紅黃單的一般受災戶,說明相關權益,修繕補助費用等。(花蓮縣府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向受災戶詳細說明補助作業。(花蓮縣府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受918強震影響,花蓮玉里鎮、富里鄉有多戶民宅被震損,因地震發生近1個月,有居民抱怨住家經過緊急評估後就無下文,也等不到補助;花蓮縣府昨舉辦震災重建權益說明會,針對未列入紅黃單的一般受災戶,修繕每戶最多可補助18.6萬元、受傷慰問金最高20萬,如仍有疑慮,縣府獲報,會立刻處理。
這次強震災損集中在花蓮南區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3鄉鎮,共有422戶列爲一般受災戶,導致民宅嚴重受損,被列入紅單戶有70多件,黃單戶則是50多件。縣府昨在玉里鎮藝文中心、富里鄉公所各開一場權益說明會,就未列紅黃單的一般受災戶,說明相關權益。
主持會議的代理秘書長饒忠表示,縣府相當感謝臺積電及慈濟基金會着手協助受災戶重建,目前紅、黃單由慈濟處理,縣府協助因918震災造成損傷的非營業場戶一般家戶,提供修繕補助,只要是在重災區3鄉鎮的住家建物主體、雜項工作物或設備有損傷者,每戶最多補助18萬6000元,民衆可自己修繕,或委託工程廠商,檢具費用收據,就可申請。
社會處長陳加富說明,針對918地震災害發放死亡、受傷的民衆慰問金,解決其面臨生活變故困境,其中死亡慰問金每人發放500萬元(內含中央與地方政府發放之死亡救助及慰問金);受傷慰問金包括重度傷害者發放20萬元、中度傷害者3萬元、輕度傷害者5000元,民衆檢具診斷證明、病歷影本及摘要,由花蓮縣衛生局認定,申請期限自明年3月17日。
建設處副處長張志豪說,汽機車等財損也有補助,若因震災汽車報廢,殘值未達10萬元定額補助10萬元,超過10萬元依殘值補助,以及部分毀損車輛補助維修費,上限10萬元。機車報廢定額補助2萬元,部分毀損車輛補助維修費上限2萬元。
饒忠表示,若受災戶對後續處理有任何疑義,仍可透過村裡長通報鄉鎮公所,縣府獲報後,會立刻和公益單位及時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