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婦凌晨出門遭撞噴飛亡! 19歲騎士無照又超速下場出爐

高雄81歲吳姓婦人在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到19歲陳姓男子騎機車撞上,雙方都噴向數公尺遠的路上,警方獲報與救護人員到場將兩人送至高醫急救,吳婦經搶救還是宣告不治。(本報資料照)

高雄1名81歲吳姓婦人於前年9月走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到19歲陳姓男子騎機車撞上,雙方都噴向數公尺遠的路上,陳男四肢及頭部擦挫傷,而吳婦則經搶救宣告不治。事後查出陳男沒有駕照,被依過死致死罪起訴。高雄法院審理後,依犯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且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 2022年9月凌晨12點多,吳婦徒步走在於九如一路斑馬線上,陳男騎車行經時反應不及撞上,撞擊力道大到雙方都噴向前方,滑行數十公尺才停下,機車噴飛全毀,地面也有明顯刮痕,吳婦則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情況相當危急,送醫後發現受有頭部外傷並顱內出血、顏面骨及鼻骨骨折、上脣撕裂傷、腹部及心臟鈍傷、多處肢體擦挫傷、右上及左上正中門齒、左下正中門齒及右下側門齒牙冠斷裂等傷害,宣告不治。

檢警調查時,發現陳男沒有駕照,且車禍路段限速50公里,陳男當時車行速度約60.9公里。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且依當時天候晴、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而他未領有駕照竟超速行駛,又於行近行人穿越道時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