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鹹豬手「撩陰」女友人挨告 瞎扯:不小心碰到
「MeToo」事件延燒,7旬高齡老翁被控觸摸女子下體,被依性擾罪判刑3月。(本報資料照片)
「MeToo」事件延燒,7旬老翁鹹豬手也逃不掉。林姓老翁被控觸摸女性友人下體,事後,該女以LINE斥責林「上下其手」、「還摸了重要部位」;林回稱:「我70歲了,不可能做什麼,只是摸一摸看看而已」,法官據此認定是「有意爲之」,不採信是「不小心碰到」,依性擾罪判刑3月,林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判駁回,不得上訴。
女子在卡拉OK唱歌而認識林男夫妻,她2022年間到林住處向林妻兜售服飾,將衣服拿去放在夫妻房間牀上。女子控告老翁,趁兩人在房內獨處,伸出鹹豬手從背後拍她肩膀,利用她轉身之際,手作勾狀從下往上藉機觸摸她下體。
林坦承碰觸到她下體,但辯稱,他坐在牀上、女子站在旁邊,兩人距離很近,他拿起衣服看,右手往上提時,「不小心」碰到;林妻作證,丈夫曾開過刀,走路不穩,拿衣服時,才碰到女子。林提出2023年5月間的診斷證明書,指患有「暈眩症」,但法官認爲距案發逾1年多,無法證明因該病所致。
女子提出與林的LINE對話紀錄,法官據以認定林是「有意爲之」。林在案發前曾傳LINE給女子:「要不要讓我抱一抱,又要讓我等那麼久,不理你了」等語。
案發後,女子以LINE質問林:「如果大嫂知道,我拿衣服去給她看的時候,你對我上下其手,還摸了我的重要部位,大嫂會怎做?」,林回稱:「只要不過分都OK,反正我70歲了,不可能在做什麼,只是摸一摸看看而已」;女子怒回:「我天天做惡夢」、「你真是有騷擾我了」,林回覆:「以爲開玩笑而已」。
一審法官依《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判刑3個月,林及檢察官均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定原審量刑並無失當,且林否認犯行、未與女子和解,判決駁回,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