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所大學推16周制「第三學期仍卡關」 教部:牽涉學雜費收取

▲臺師大今年首推暑修不用錢,被視爲「第三學期」先行指標,但教育部目前仍無修法實施第三學期計劃。(圖/臺師大提供)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113學年共有臺大等7所國立大學推動一學期16周,臺師大在今年暑假首度推出彈性修讀課程,被視爲「第三學期」先行指標。學者認爲,若要與國際真正接軌應推動第三學期。教育部表示,第三學期設置牽涉學雜費收取等議題,若學校有彈性課程安排需求,在符合學生參與意願下,尊重大學辦理暑修課。

爲了與國際各大學接軌,由臺大、臺師大、臺科大組成的臺大系統,首先推動「一學期16周」,後續也有其他大學加入。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113學年起,共有臺大、臺北大學、臺師大、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中興大學及臺科大等7校實施一學期16周。

不過,國外不少大學推動一學期16周,往往也伴隨着第三學期,成大更曾建議,許多國外大學一年有三個學期,若臺灣與國外的學期起迄日不同,恐不利國內師生投入國際學術交流招收國際生。臺師大在今年暑假首次試辦「彈性修讀課程」,學生上課不收學分費,更被視爲「第三學期」的先行指標。

教育部表示,學期週數調整涉及學生學習權益及教師教學規劃等重要事項,大學應辦理校內溝通諮詢會議,納入學則修正並經校務會議通過。而根據學則規定,授課以18小時學分爲原則,實驗或實習每學期36至54小時爲1學分,課程得於16周內完成。

▲臺師大在今年暑假首度辦理暑期開課計劃,因成效不錯,明年將擴大舉辦。(圖/臺師大提供)

至於是否推動第三學期,教育部指出,學期的增設涉及學雜費收取、教師授課負擔及學生意願等議題。教育部在111年4月13日召開增列第三學期研商事宜會議,針對如何促進彈性學制、協助學生職涯發展,與大學及協進會交流意見。

教育部說明,在會議討論後,考量目前學校已可透過暑假彈性安排課程及國際交流活動,加上設置第三學期,涉及學雜費收取等議題,故會議上的共識是,若學校有課程彈性安排需求,可規劃在暑假辦理,但大學開設暑修課程,並非表示學校已經推動第三學期。大學在暑假期間辦理課程,如果有助於學生多元、跨域與自主學習,在符合學生參與意願的前提下,教育部將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