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兒弄壞筋膜槍害他沒得按摩 狠父一拳揍兒臉頰下場慘

陳姓技術員前年在家腳痠想按摩,不滿7歲兒子弄壞筋膜槍卻沒有誠實告知,用拳頭毆打兒子臉頰造成瘀青,他辯稱是兒子自己撞到書桌受傷,最高法院認爲陳的做法逾越父母懲戒權,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陳2021年4月23日晚間在桃園市住處,不滿兒子誤認筋膜槍毀損卻未據實以告,以拳頭毆打兒子臉頰,導致兒子左臉頰挫傷,陳坦承爲了筋膜槍動怒,但否認犯行,供稱他沒有因此打兒子,兒子應該是自己撞到書桌,或與妹妹玩鬧才受傷。

兒子作證表示,他最後一次被爸爸打是因爲說謊,他和妹妹玩筋膜搶掉到地上,塑膠的地方斷掉了,之後爸爸腳痠,叫他拿筋膜槍,因爲壞掉了,爸爸就直接用拳頭打他的左臉,「我那時候還哭了」,之後媽媽有注意到,他才告訴媽媽,媽媽帶他去看醫生。

法院認爲陳父若有管教兒子的必要,應採取理性溝通、言語告誡的方式,但他出拳毆打兒子臉頰成傷,侵害兒子的身體法益,逾越正當管教範圍,只是爲了抒發自身情緒,而沒有任何正當性。

法院認爲陳犯後飾詞狡辯未見悔意,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拘役40日,陳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