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毒駕罰16萬浪子擬考照受阻 屏東執行分署:罰款繳清即可
屏東一名男子2017年間毒駕被屏東監理站裁罰9萬元,另有數筆交通罰單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裁處之罰鍰,近16萬元的罰款自2019年起陸續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致電這名男子,因罰鍰案件未繳清不能考駕照,不然也想重考,後來母親獲悉後決定將近16萬元欠款還清。
屏東分署受理後,雖曾多次扣押義務人的存款和薪水,但執行無着,適逢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展開全國毒駕及酒駕專案強力執行中,執行員希望爲國庫收回這筆欠了7年的呆帳,遂致電義務人催繳。
執行員確認男子駕照已被吊銷,向這名男子勸,還年輕,有些工作會希望求職者必須有駕照,建議去重新考照,男子表示確實很想重新考,但礙於有罰鍰案件未繳清目前不能考照。
執行員向他說明依照現行的法規,如在分署辦妥分期並繳納第一期款項,由分署出具分期筆錄後,監理機關應會同意他重新考照,義務人遂表示願意辦理分期,並請父母擔任擔保人。近日義務人的母親現身分署,她向承辦人表示,當分期擔保人太麻煩了,便直接將兒子欠款的近16萬元全數償清。
屏東分署希望男子可以順利考照,用新駕照開始新工作也珍惜家人爲他重啓的新生活。毒駕和酒駕一樣危險,分署呼籲,毒駕酒駕零容忍,不吸食毒品,飲酒吸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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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分署執行員開單給義務人母親繳款,示意圖。圖/屏東分署提供
屏東分署執行員說明利害關係後,義務人終於繳清7年前毒駕罰單。圖/屏東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