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新制 機車胎紋納檢
交通部說,汽車胎紋納檢已自2014年起實施,今年7月1日起,機車在申領牌照檢驗、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或出廠年份5年以上辦理過戶及實施臨時檢驗時,機車輪胎胎紋將納入檢驗項目。
交通部表示,輪胎的兩側胎邊靠近胎面處有「△磨耗指示標記」,延伸至輪胎胎面正中間凹槽內,有3個以上警示凸出點(稱磨耗指示平臺),當輪胎胎紋被磨至指示點時,表示胎紋深度不足,必須趕快換輪胎,否則很容易發生爆胎。
輪胎胎紋深度經檢驗不合格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應於1個月內修復,並辦理覆驗,未於1個月內辦理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應吊扣其牌照。
至於行駛快速公路的大型重型機車胎紋,如未符合相關規定,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到6000元罰鍰。
另外,7月1日起,開始宣導駕駛人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正確配戴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機車用或自行車用安全帽,預計明年修法通過後纔有開罰依據。
7月1日起,新售出的的電動自行車,車尾都須掛上新版合格標章,否則不得上路,違者可處車主1200元到3600元並禁止行駛。
交通部預計明年修法通過後,纔會對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者開罰。
7月1日起,與民衆較相關的措施,還包括,因應高鐵南港站通車,臺灣高鐵實施大改點,班次從每週969班減爲943班,除因應南港站加入營運,同時還調整部分載客率不佳的離峰車次。
臺灣高鐵同時也將端點站南港、左營首班車發車時間從上午6時30分,提早至上午6時15分,並大增每週40班直達車班次,從每週252班增爲292班。10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