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都以外第一!苗栗增置消防副大隊長 充實消防量能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5個救災救護大隊,各增置1名副大隊長,縣長鍾東錦大力支持,優先內部拔擢升任。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考試院昨天函文同意備查,今年3月1日生效,苗栗縣政府消防局5個救災救護大隊,各增置1名副大隊長,將是6都以外第一個縣市,縣長鍾東錦大力支持,優先內部拔擢升任,增加守護鄉親生命財產安全量能。

大法官2019年11月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消防員合理健康權及落實災害現場指揮權,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盤點發現,5個消防大隊各1名副大隊長,如果大隊長或副大隊長受訓或請假,遇到重大災害事件,1人分身乏術有違憲之虞,去年6月在擴大消防業務會報率先提案,各大隊增設1名副大隊長。

消防署意見認爲依地方制度法,地方消防機關組織編制調整,屬地方政府的權責,除在中央爭取外,苗栗縣消防局獲得鍾東錦支持,今年1月30日縣務會議通過,消防局不增加員額下,增置5名副大隊長,消防局函文考試院昨天同意備查,並從今年3月1日生效。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長匡夢麟說,苗栗縣成爲6都之外,第一個各大隊各增置1名副大隊長的縣市,優先內部拔擢升任,激勵士氣,培植優秀幹部,協助大隊長,加強內部管理及教育訓練工作,並擔任現場指揮官,充實消防量能,守護鄉親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