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長者排富後免健保 藍委接力侯友宜提修法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許宇甄辦公室提供)
新北市長侯友宜於去年總統大選時,曾拋出65歲以上長輩及55歲至64歲原住民長者,在排富後,享有全額補助健保,排富門檻以綜所稅稅率20%爲標準,預計約有400萬名銀髮族,享有免健保優惠。如今侯友宜雖未當選,但該政策在國民黨爲國會最大黨的情況下可望推動,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近日便提出相關修法,呼應該政見。
侯友宜先前解釋,中央只提供70歲以上中低收入戶享有健保補助,六都與基隆市則另外對老人健保費提供補助,但是中南部城鄉差距大,在年輕人口大量外移後,鄉下以老人家居多,不僅張麗善在意,彰化縣長王惠美、嘉義市長黃敏惠都提醒他要做這件事,「不能拋下任何人」,排富之後,補助全國老人健保,全部免費。
由許宇甄等國民黨立委提出的草案指出,擬具《老人福利法》新增第22條之1,老人或申報老人爲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就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經稅捐稽徵機關覈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予補助。
草案說明指出,衛福部目前僅提供70歲以上中低收入戶始有健保補助,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則另有制度補助老人健保費,但標準並不一致,甚至多數縣市因財政無法負擔,因而無法提供補助,對於同爲中華民國「老人」卻有不同待遇,甚是不公。
經查,目前有補助老人健保費之縣市,有的有排富,有的沒排富;其中新北市、基隆市不排富;臺北市、桃園市排富,只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者;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排富,只補助所得稅率5%以下者。
基於憲法之平等原則,老人樂居在臺灣,不該因居住縣市之不同而有差別待遇,爰新增本條文,全國老人應繳納之健保費,近一年申報之綜所稅率未達20%者,中央政府應予補助。
據悉,許宇甄所提「老人福利法修法新增22條之1」已連署完成,主要是針對老人健保補助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自有財政較佳之直轄市、縣市的老人可以有健保補助,財政負擔不起的縣市沒有健保補助,爲了避免差別待遇,因此修法統一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助,而此案也有排富。
據指出,該案下週一將送往立院議事處,並會請黨團提增列提案,連署人數還會增加,預計下週五會完成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