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人臺中團赴金門食物中毒 15人上吐下瀉掛急診後返臺

有臺中旅行團在金門疑似集體食物中毒情況,61人團在昨晚用餐後,多人於隔日發燒、上吐下瀉,還有15人因此到金門醫院掛急診。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灣食安問題近期接二連三,沒想到今又發生臺中旅行團在金門疑似集體食物中毒情況,61人團在昨晚用餐後,多人於隔日發燒、上吐下瀉,還有15人因此掛急診。金門衛生局表示,接獲通報後旋即前往醫院及有關餐廳調查,相關情況仍在釐清中,15位急診民衆下午都已出院並返臺。

衛生局說明,今上午10時30分接獲金門醫院通報,臺中市旅遊團61人於昨晚間5時於金門某餐廳用餐後,今凌晨起陸續多人出現噁心、嘔吐、腹瀉、發燒等腸胃不適症狀,15人今早赴金門醫院急診;截至今下午,15人都已經辦出院並返回臺灣。

衛生局表示,今接獲通報後,旋即前往醫院調查,並稽查該團曾用餐之4家餐廳,採檢環境檢體6件,醫院端也同步採檢病患之人體檢體5件,後續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

衛生局指出,有關餐廳稽查,現場針對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缺失(包含冷凍庫溫度未達攝氏零下18度、廚房地面積水、食材未墊高直接置於地面、調膳場所內發現病媒、未有食品作業人員體檢報告等),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逾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長蔡建鑫表示,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爲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爲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爲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衛生局說明,衛生稽查人員前往製作現場稽查衛生情況,並抽驗刀具塗抹棉棒、砧板塗抹棉棒,共有6件環境檢體,全部寄送到臺灣認證實驗室化驗,檢驗結果需1至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