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因素擋關 金融科技難跨步
臺灣金融科技的預期挑戰與對策 臺灣金融科技董事長王可言指出臺灣金融科技發展牛步化主要原因。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金融科技董事長王可言24日指出,近六年臺灣金融科技發展受限,主要來自五大因素,一是金融科技發展不能靠大魚帶小魚,金融科技新創沒有立足點;二是純網銀短期內難以產生鮎魚效應;三是臺灣對AI和區塊鏈應用的接受度低;四是驅動資產代幣化的證券型代幣(STO)發行規範過嚴;五是金融公司數位金融尚未跳脫傳統模型。
王可言據此建議,金管會對金融科技的開放應轉趨積極,國發基金每年至少投資20億元,同時推動創新板與戰略新板,纔有助催生獨角獸。
臺灣玉山科技協會24日舉行政策白皮書金融科技篇的視訊論壇,王可言與臺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也代表金融科技業者,希望金管會應加快檢討STO管理辦法,「當時說STO試行一年後檢討,但現在已經兩年了,金管會應該重新表態」。
王可言指出,讓金融科技業經由STO取得資金是國際趨勢,先前金管會表態願意擔任STO的主管機構,臺灣成爲亞洲最早行動的市場,業者都感到很興奮,但金管會相關法規過嚴,時至今日,新加坡都已成功發行,臺灣還卡在金管會無法完成跨部會協調,使得金融科技業無法啓動任何案件。
王可言同時表示,金融科技業者的價值和機會在於適合以低價高值、快速更新,金管會政策上鼓勵金融業者「大魚帶小魚模式」、要求金融科技公司與目前的金融業合作,一同進入監理沙盒,但監理沙盒申請曠日廢時,金融業獲利良好,沒有轉型的硬需求,對於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並不積極,以致於金管會的美意成效不彰。
核發純網銀執照是金管會金融科技政策成效之一,但王可言認爲,新臺幣100億元的資本額,沒有多少新創團隊拿得出來,因此三家純網銀的股東多是金融機構,金融業持股超過40%,導致純網銀業務和商業銀行很像,無法產生預期中的鮎魚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