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之母滯臺12年無國籍「成人球」移民署無奈曝原因
5億高中生之母滯臺12年無國籍「成人球」,移民署無奈曝原因。(陳淑芬攝)
臺中市賴姓高中生擁5億贈與房產,卻在與夏姓代書助理同婚登記後兩小時離奇墜樓身亡,該案更扯出賴母和公公通姦生下賴男,其母因遠嫁來臺即放棄大陸戶籍,發生公媳亂倫後遭法院判決失去入籍臺灣的機會,賴男過世後她不但失去依親資格,也無大陸戶籍,等同是「兩岸人球」。對此,移民署表示,過去曾多次依兩岸機制協助賴母返陸,但因受對岸「冷處理」以及疫情、家庭因素無法實施,未來將持續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賴母返陸,如有與移民署相關法律面之需求,將依法研處。
賴姓高中生因生父(阿公)擁有大批房產,陸續受贈與獲5億房產,但賴男卻在阿公死後入塔當日被發現陳屍在長期協助賴家處理房地產的夏姓代書兒子住處樓下,且墜樓兩個小時前賴男才和夏男到戶政所完成同婚登記,該案經檢警相驗、解剖,將遺體發還家屬後,賴母於19日在市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質疑夏男謀財害命;事後更扯出賴男爲其母與名義上阿公所生之子,公媳亂倫案在17年前轟動一時。
原本以爲賴男5億遺產將由其母及登記同婚配偶平分,唯賴母原爲陸配,因嫁來臺灣需放棄大陸戶籍,在爭取入籍臺灣時卻被婆婆發現與公公通姦亂倫,因而失去取得臺灣籍的資格,而這期間賴母都是依親(賴男)待在臺灣,賴男過世後她不但失去依親資格,也無大陸戶籍,等同是兩岸人球。
受家屬委任協助賴男命案刑事訴訟官司的律師許哲維強調,被害人的母親不管國籍是什麼,都有權利在刑事訴訟之中委認律師表達意見,他強調,該案發生在臺灣,準據法和管轄法一定是用中華民國法律。
至於遺產繼承限額,許哲維坦言,賴母沒入籍臺灣,現在也沒有大陸戶籍,因此律師團主張,她並不符於兩岸人民關係法第二條第四款大陸人民的定義,因而不適用兩案人民關係法第67條限額200萬元的問題。
許哲維也強調,關於無國籍人士及外國籍人士在臺灣可繼承的遺產限額,民事訴頌團隊正在研議當中;家屬也已另外委託移民事律師在處理戶籍這一塊,相信移民律師的專業可以讓賴母在官司的進行當中以及之後取得臺灣身份。
對此,移民署迴應,賴母之中華民國戶籍及護照於2011年因案遭撤銷後,本署依法曾多次透過兩岸機制協助賴母返陸,惟因賴母無有效旅行文件,且需在臺照顧未成年兒子,再加上疫情影響等因素,因而留臺至今,仍持續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賴母返陸中。
移民署表示,本署未來將配合司法偵審進程,持續透過相關單位,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賴母返陸,後續其如有本署業管法律面之需求,將依法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