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三生同婚後墜樓 母恐僅能繼承200萬
臺中賴姓高三生擁5億房產,和夏男登記同婚後卻墜樓亡,複雜身世也被揭開。依民法夏男與賴母可均分5億,但若賴母無中華民國籍,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高僅能繼承200萬。
賴姓高三生剛滿18歲,日前父親在死前贈與30筆不動產,市值新臺幣5億元,賴父4月底過世,5月3日告別式,未料,隔天賴男與夏男(承辦贈與事務的夏姓代書兒子)外出,2人登記同婚後2小時,賴男卻在夏男住處墜樓身亡。
賴母無法接受兒子驟逝,昨天在國民黨籍市議員賴順仁、黃健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揭開這起事件。她質疑,兒子與夏男僅在4月見過2次面、剛考上大學、日前才遭女生拒絕,因失戀之苦求助輔導室、不曾飲酒的兒子在墜樓前喝了2瓶啤酒,質疑夏男在酒內下藥,謀財害命。
賴男複雜身世也被揭開,賴父原本是賴男的爺爺。依據日前臺中高分院判決書,賴男的奶奶育有2子2女,次子本爲賴男的父親,與中國籍的賴母結婚,但爺爺卻和媳婦賴母亂倫生下賴男,奶奶提出妨害家庭告訴,經鑑定次子與賴男非父子,不存在血緣關係,判決賴男爺爺、賴母各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地方友人指出,幾年後,賴男的父親去世,賴男爺爺認領了賴男,賴男身分也由孫子變成兒子,賴父4月底去世前,賴男獲贈30筆不動產,市值5億元。
律師吳俊儒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指出,賴男與夏男雖僅結婚2小時,但在結婚登記生效那刻起,即有分配財產權,因配偶是恆常繼承人,遺產的第一繼承順位是子女等,第二順位是父母親,因此,遺產由賴男母親與夏男2人平分。
吳俊儒表示,若賴母現在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200萬元。也因遺產繼承時間爲死者死亡當下,即使日後賴母申請恢復國籍後,大多也無法追討。
賴男在5月4日墜樓,警方當天接獲消防局轉報,受理後採集相關跡證、物件,報請檢察官相驗,家屬質疑賴男死因不單純,提告殺人罪。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夏男有犯罪嫌疑,惟無羈押必要,諭知具保30萬元,12日對賴男解剖,等待解剖鑑定報告結果釐清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