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看婚房報告:陸逾7成女性擇偶要「愛我且有房」

示意圖/shutterstock)

由於520的諧音是「我愛你」,所以這一日就變成了熱戀情侶相當重要的節日。大陸貝殼找房20日發佈《2020婚房消費調查報告》,報告指出,年輕人越來越難接受租房結婚,女性男性的接受度更低;如果女性婚前購房,對男性有房的要求也會更高;同時,逾半受訪者認爲,房產證上要寫上夫妻雙方姓名

隨着時代在變,女性賺錢的能力提高,在擇偶上,是否有房就成爲一個相當關鍵考量因素。該報告顯示,「租房結婚」和「無房不婚」的人各佔一半,但性別來看,超過6成的男性可接受租房結婚,女性能接受只有44.9%;此外,越年輕的族羣,拒絕租房結婚的比例越高,1990年之前的受訪者不能接受租房結婚的比例未逾5成,「95後」受訪者拒絕租房結婚的比例已達到56%。

爲了能夠順利成家,報告顯示,大部分的人婚前就準備或未來會購屋,僅有7.5%的人不會因爲結婚購屋;以實際來看,男性準備婚房的積極性更強,近5成在婚前已經準備好了婚房,較女性羣體高出20個百分點,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男性羣體對於女方以及丈母孃婚前買房「要求」的妥協。

從上述可知,購屋是想婚男主要的壓力來源之一,幸好,大部分女性也願意一起承擔買房壓力。在已購婚房的羣體中,47.7%的受訪者表示,男女方共同承擔起了買房的頭期款款及還貸重任;同時,面對高房價,購屋仰賴父母支援的比例相當高,也將成爲長期趨勢。

即使成功購屋,房屋歸屬權也要處理。貝殼研究院調研數據顯示,53.2%的受訪者表示不管誰出錢,房產證明上都應當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且「75後」的意願更爲強烈,佔比高達72.2%;房產證明上署名夫妻雙方不僅僅是對房屋產權歸屬的界定,更是對維護家庭和諧、減少不確定性糾紛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在婚前有房,一般不強求女性也要有房,僅有14.8%的人會要求女生也要買一套;假如女方在婚前有房,則對男方也要有房的態度更爲強烈,佔比達37%,而實際情況是,已經準備婚房的女性受訪者,約48%要求伴侶也必須有房,這一比例顯著增加。在女性看來,婚前有房是檢驗男方家庭經濟實力的重要指標,有房子是未來穩定生活的保障。

由於房屋是女性選擇擇偶對象的重要考量因素,「愛情」的內涵有所改變。調查數據顯示,男性選擇「沒房但我愛的人」較高,佔比達54%;女性選擇「愛我且有房」的比例高達72%;相比之下,女性在現實面前表現得更加「物質」一些,不僅會看中「有房」這一關鍵性要素,而且也很明確地選擇「愛我的人」,而非「我愛的人」,這也許是追尋真正所愛之人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