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校短報名額 遭禁用吳寶春條款
今年大學考招4所大學缺額未迴流至分發入學,教育部今說明四所學校校長懲處。示意圖,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日前認定文化大學等四校因一一三學年招生迴流名額未如實提報,依法開罰校長。本報再掌握,文大等校近日欲以俗稱「吳寶春條款」,向教育部申請招募符合資格社會人士入學,教育部表示,近三年有重大招生缺失不得申請,一一四學年不予辦理。
十年前烘焙師吳寶春因受限於招生法規,無法報考我國大學EMBA只能負笈海外,促成教育部修正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放寬系所得招收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當事人憑專業表現也能報考學士、碩士班,「吳寶春條款」就此上路。
但十年來因弊端叢生,教育部於去年修正標準,學校須經教育部覈准,且近三年內無重大疏失纔可辦理。本報掌握,文大等校近日向教育部提報一一四學年,辦理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招生作業計劃書,但教育部以學校日前短報招生名額缺失爲由不予覈定。
一名學校知情人士表示,私立大學吳寶春條款的適用條件、審覈非常寬鬆,甚至只要求當事人具十年工作經驗、具經理職即可。譬如相關係所多讓建商老闆適用條款,結果當事人白天沒到課,甚至找人頂替上課,反正最終學校有學費收益、當事人有學位就好,還能借此打點業界人脈。
一名文大教師也指出,如政治系等數個系所一一四學年都無法使用吳寶春條款。學校是學士班招生違規,結果連帶其他招生系統都遭殃,教師氣學校高層之餘,也無奈弄到面子裡子皆輸。
教育部證實,文大、大葉、佛光都曾由教育部覈准辦理同等學力第七條,但因一一三學年有學士班招生名額未迴流的重大疏失,已發文糾正學校,且依規定一一四學年三校不可辦理同等學力第七條,而真理大學則是未提出申請。又學校疏失已讓外界對招生作業公平性抱有存疑,學校應儘速改善。
私校工會理事長吳忠春則認爲,還是應讓學校辦理吳寶春條款,但人選資格改讓教育部核備,且適用條件者,召開學者專家會議就能判斷,應該還是要讓有心學習者擁有機會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