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A股公司預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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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少煩惱

A股退市節奏正在加快!

5月6日晚間,包括*ST左江、*ST三盛、*ST太安、*ST越博等四家公司公告,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這些公司離徹底告別A股已經不遠。

多因素導致退市

雖然是同樣收到終止上市的事先告知書,但是幾家公司退市的原因卻大不相同。

深交所在發給*ST左江的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中表示,因2022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爲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ST左江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2024年4月29日,*ST左江披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的首個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爲-22268.75萬元,且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後的營業收入爲5217.27萬元;同時公司2023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最終,*ST左江觸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0.3.10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擬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三盛的退市理由則是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報。公告顯示,該公司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ST三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最終被深交所決定終止股票上市交易。

*ST越博經審計的2022年年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爲-8359.91萬元,公司股票交易於2023年5月4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結果和*ST三盛一樣,今年*ST越博也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披露年報,也被深交所決定終止股票上市交易。

*ST太安同樣因爲年報問題觸及退市標準,不過和*ST三盛略有不同。*ST太安公告顯示,公司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23年5月5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24年4月30日,*ST太安披露相關公告顯示,2023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再次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退市制度更加嚴格

2020年,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以來,滬深證券交易所嚴格執行退市規定,已有135家公司退市,其中強制退市公司達112家,是改革前十年退市家數總和的近3倍。

4月30日,滬深交易所正式發佈修訂後的《股票上市規則》。股票上市規則中對退市標準的修訂,進一步突出對財務造假、內控失效等亂象的威懾力度,完善對違法違規行爲的全方位立體化打擊體系。

退市新規旨在堅決落實嚴格退市監管要求,堅持優勝劣汰的監管政策導向,推動績差公司、劣跡公司“應退盡退”,不斷鞏固深化退市改革成果。

比如,調低財務造假觸發退市的年限、金額和比例,新增一年嚴重造假、多年連續造假退市等退市情形;對於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達不到退市標準的,實施ST風險警示,實現對財務造假打擊全覆蓋。

新規強調,凡是行政處罰認定造假的,無論金額大小均需被實施ST。造假金額比例年限達到一定程度的,堅決退市。同時,將現有“連續2年造假金額5億元以上且超過50%”的指標,調整爲1年造假2億元以上且超過30%、連續2年造假3億元以上且超過20%,或者連續3年及以上造假三種情形。原退市標準無法出清的單年大額造假、多年連續造假公司,將被強制退市。

新規還加大績差公司淘汰力度。現有組合指標爲虧損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本次改革將主板營業收入由1億元調至3億元,同時虧損中增加利潤總額爲負的考察維度。

新規也完善了市值標準等交易類退市指標,並繼續堅持不同板塊差異化的標準設置。2020年退市改革設置了3億元市值退市指標後,尚無公司觸及,本次擬對主板A股(含A+B股)作適當提高至5億元,旨在加大市場化公司出清力度。

此外,新規將資金佔用、內控審計意見、控制權長期無序爭奪等納入規範類退市情形,增強規範運作的強約束。

華泰證券此前表示,今年4月12日,資本市場第三個“國九條”正式發佈,明確提出“深化退市改革,加快形成應退盡退、及時出清的退市格局”,證監會配套發佈《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滬深北交易所同步修訂相關退市規則(後簡稱《新規》),退市制度改革或進入新階段。《新規》在2020“退市新規”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對財務造假、公司治理亂象的威懾力度,強制退市標準更嚴、維度更廣;多措並舉降低殼價值、鼓勵主動退市,炒殼更難;優化過渡期,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安排更完善。

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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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伊嵐

校對: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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