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各項助學利多上路 學貸申貸範圍需扣除補助款
行政院已於去年6月宣佈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除了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每年補助3.5萬,其中一項配套爲「就學貸款精進措施。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起配合多項政府補助措施上路,教育部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修正案,給予就學期間全面免付利息的條件、放寬緩繳本息門檻,但辦法修正後也規定,配合教育部各項助學補助措施,學生申請學貸時,申貸範圍必須扣減教育部補助額。
行政院已於去年6月宣佈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除了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每年補助3.5萬,其中一項配套爲「就學貸款精進措施」。
配合政策利多,教育部日前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修正案,新規修正第五條,教育部指出,除了受領公費的公費生不得申請就學貸款外,已辦理就學貸款者,或已請領中央主管機關助學措施,如學雜費減免、助學金或補助的學生,應扣除公家機關補助,僅就差額申請貸款,不得多貸。
教育部舉例,如爲了減輕校內住宿學生負擔,已基於「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額度、校內外住宿的價差,規劃補貼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費用。今年二月起,將會正式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劃」,貸款學生所貸校內住宿費,則應扣減獲補助的金額。
此外,本次修正也放寬緩繳本息門檻,從月收入未達4萬元放寬至5萬元,每增加養育一名子女,再放寬1萬元月收入門檻;且若學生家中有兄弟姐妹等,有2人爲未成年,或成年仍在學,在學期間貸款免息門檻則放寬至家庭年所得148萬元;如人數達3人,則年所得不限,都可申請免息。
教育部表示,該案於1月16日修正,2月1日配合政策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