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婦吵架互甩3巴掌 還手的太大力打到耳聾要關3月
一名林姓醫院照服員因爲和蔡姓同事發生口角,因此被打了3個巴掌,雖然她當下沒有還手,但後來越想越氣,還是在10個小時後回去狠狠回敬對方3巴掌,力道之大導致蔡女事後耳聾,因此被判傷害罪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據判決書,林婦是基隆長庚醫院的照顧服務員,她今年5月某日上午因爲薪資問題,和蔡婦起口角,後來就被打了3個巴掌,氣得她在傍晚找來兒子撐腰,也回打3巴掌,不過卻讓對方雙頰挫傷、雙耳氣壓創傷、雙耳鈍傷與頭暈頭痛,2人事後互控對方傷害。
雖然一樣是3巴掌,但力道決定了不同的命運,由於蔡婦出手沒有很重,僅讓林婦輕微受傷,因此獲判不起訴,然而她被打到右耳聽力嚴重受損,因此讓林婦被起訴。法官審理時發現,蔡婦雖然是後耳聾,但她早在之前就有相關就醫紀錄,不能把所有的原因都推給林婦,因此最後依傷害罪判林婦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