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K養小兒麻痹兄、兩外孫 水電工假釋8個月酒駕獲免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劉姓男子過去因爲毒品案件被判刑入獄,去年1月28日假釋出監,卻在同年9月26日酒駕被抓,再添上一筆2個月的有期徒刑。不過,整起案件上訴至臺東地院法官考量劉男一人要扶養罹患小兒麻痹哥哥、兩名外孫,雖然有毒品前科,但假釋出監至今只有酒駕違法一次,可見真的已經痛改前非,最後依刑法第61條第1款前段規定諭知免刑,希望他能好好復歸社會全案確定。

陳男假釋之後找到一份正當工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判決書中提到,陳男先前因爲毒品案件被判刑10年6月確定,後來再犯,又被判處1年2月確定,直到2019年1月28日才假釋出監,縮刑期滿日爲2022年1月30日;沒想到他2019年9月26日在臺東市某KTV喝了兩瓶啤酒之後,隨即騎車準備離開,剛好被巡邏警員發現,測得吐氣含酒精濃度爲每公升0.38毫克,明顯超標。

陳男一審被判處2月有期徒刑,他提出上訴並表示,假釋之後好不容易找到正當工作,目前是一名水電工,出監至今均有按照規定向觀護人報到,2萬5000元的月薪都拿來付小兒麻痹哥哥住在護理之家的費用,也會幫忙扶養女兒的兩名小孩,因爲一時失慮酒駕,事後也相當後悔,希望法官能給他自新的機會,「我保證絕對不會再犯。」

▲陳男因吸毒案件被判刑入獄。

陳男的女兒也到庭證稱爸爸假釋之後就在飯店擔任水電工,父女倆平均2、3天就會互相聯繫、關心彼此情況,「爸爸假釋之後變得比較關心我們,我現在有兩名小孩,平常跟婆婆一起照顧,我一邊上班一邊帶小孩,加上丈夫目前待業中,可能是擔心孫子生活費用不夠,爸爸會主動給我錢。」

臺東地院法官認爲,陳男有正當工作,還要照顧哥哥和兩名外孫,與家人生活關係良好,況且假釋之後僅觸法這一次,並未再碰毒品,也沒有其他犯罪行爲,可見的確已經痛改前非,最後裁定撤銷原判決,諭知免刑,期望他能記取教訓,好好復歸社會。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