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下達

8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公佈《2024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運行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牽頭責任,按照消納責任權重積極推動本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開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制定本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實施方案,切實將權重落實到承擔消納責任的主體。

零碳解讀: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消納一頭關係着綠色轉型和低碳發展,另一頭關係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以權責的形式明確發展任務有利於推動全國各地的具體工作,各電網企業要切實承擔組織責任,密切配合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照消納責任權重組織調度、運行和交易等部門,認真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力併網消納、跨省跨區輸送和市場交易。

新京報零碳研究院研究員 白華兵

編輯 陶野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