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審計工作報告發布 建議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 持續加力化解重大經濟風險
證券時報記者 郭博昊
6月25日,審計署受國務院委託,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了《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積極的財政政策落實中出現偏差、地方債務仍存在管理不夠嚴格等情況。針對相關問題,《報告》從強化宏觀政策統籌兼顧、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持續加力化解重大經濟風險、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五方面提出優化建議。
《報告》提出,要推動積極的財政政策適度加力、提質增效。財政收入方面要加大稅費徵管力度,完善部門數據共享,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應收盡收、顆粒歸倉,鞏固好財政收入恢復性增長態勢。財政支出方面要着力優化支出結構,合理確定各類轉移支付功能定位,避免不同渠道交叉重複安排;嚴格績效評價及結果運用,更好體現獎優罰劣和激勵相容導向;更好發揮中央投資的帶動作用,專項債券額度分配向項目準備充分、投資效率較高的地區傾斜;全面落實結構性減稅降費政策。
同時,推動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靈活適度、精準有效。引導金融資源更多投向科技創新、綠色轉型、普惠小微等領域。並督促商業銀行儘快出清“殭屍企業”等保有貸款餘額,避免信貸資金空轉。
在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方面,《報告》指出,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完善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加大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健全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退出機制。對地方稅費優惠政策進行評估和清理。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探索建立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制度,推動國企做強做優主業,提高核心競爭力。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標準指引,對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招商引資不當競爭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在持續加力化解重大經濟風險方面,《報告》明確,對地方債務風險,要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完善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監測。對金融領域風險,要健全地方主要領導負責的風險處置機制,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糾正機制,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