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度大停電 綠委:非缺電而是氣候風險

2021年5月13日及5月17日分別發生2次大停電事故,引發民怨。(報系資料照)

2021年5月13日及5月17日分別發生2次大停電事故,引發民怨,立委洪申翰今天出席「氣候變遷因應法研討會」時表示,大停電不是缺電的問題,而是氣候風險,就算準備再多的電都會有這樣的問題,也是過去不容易準備到的事。

洪申翰表示,當年大停電背景包括遇到百年大旱缺水,造成水力調度困難外,又發生提前高溫,但當時各電力機組仍在歲修高峰,大停電不是缺電問題,而是氣候風險,準備再多的電都會有這樣的問題。

洪申翰說明,在原本的溫室氣體管理法最爲人詬病的爲主管機關層級不高、難指揮其他部會、各部會權責不明、沒有足夠的政策工具等問題,透過此次修法提供氣候治理所需的工具,並讓中央及地方行政機制順利運作,並新增「調適」專章,並定義調適包括危害、脆弱度及曝露度,以因應氣候風險。

洪申翰提及,氣候變遷因應法也納入公正轉型,以因應被迫轉型、產業被消失,如未來燃油機車降比佔低,如何協助店家過渡至綠色產業,而溫管基金也可用在公正轉型,公正轉型做的好,才能順利的因應氣候變遷。

立委陳椒華則批評氣候變遷因應法未納公民訴訟條款,未納入公民訴訟條款,也使減碳效果可能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