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離婚登記人數十多年來首次下降 什麼原因?
(原標題:2020年離婚登記人數十多年來首次下降,到底什麼原因)
在經過持續多年的上升之後,2020年離婚登記人數首次出現了下降,民政部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離婚登記數據爲373.3萬對。
需要說明的是,相比結婚登記,離婚有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和法院判決、調解離婚兩種途徑,這裡統計的是民政部門登記離婚的數據,是離婚總人數的主體。法院判決和調解離婚的數據尚待發布,在此先採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的數據,同口徑比較,來說明變化的趨勢。
2020年離婚登記人數減少7.66%
數據顯示,同口徑比較, 2020年全國離婚登記人數下降了7.66%,這也是近年來首次出現下降的態勢。
從2007年以來的統計季報來看,2007年全年民政部門離婚登記對數是140.4萬對,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同比增速都達到了兩位數,尤其是2011年,增速達到了14.48%。
2011年,這一數據突破了200萬大關,達到了211.1萬對,不過增速只有7.6%。2012年和2013年離婚人數又快速增長,尤其是2013年增速達到了16.42%,創下近年來增速新高。
2014年和2015年,離婚登記增速明顯回落,分別只有5.2%和6.9%。不過,2015年離婚登記對數首次突破了300萬大關,達到了312.7萬對。2016年,離婚登記增速再次達到了兩位數,爲10.9%。
此後的2017年到2019年,儘管離婚登記人數持續上漲,但增速均低於10%,尤其是2018年,更是隻有2.92%。從總量來看,2019年首次突破了400萬對大關,達到了404.3萬對。
只不過,2020年,不僅下降了7.66%,總量也跌破了400萬大關,而且還低於2018年的380.1萬對,只有373.3萬對。
爲何2020年離婚登記人數近年來首次出現下降?目前來看,有多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結婚人數的減少,導致離婚人數的減少。廈門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丁長髮對第一財經分析,要離婚需要先結婚,近年來結婚人數的大幅度減少,導致了離婚人數減少。現在很多人晚婚、不婚,以及因爲經濟等原因,導致未能結婚。結婚人數的快速減少,是離婚人數增長緩慢乃至負增長的最根本原因。
數據顯示,我國結婚登記對數在2013年達到近年來的最高峰1346.9萬對後,就持續下降。2020年我國結婚登記數據爲813.1萬對。這是繼2019年跌破1000萬對大關後,再次跌破900萬對大關。這也是2003年以來的新低,僅爲最高峰2013年的60%。
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教授對第一財經分析,結婚人數少了,基數少了,這是一個客觀因素。另外,疫情對離婚也有一些影響,疫情期間,結婚和離婚的人數都明顯下降了。
董玉整說,近年來,人們對於婚姻的理解也發生了一定變化。過去年輕人離婚偶然性情緒化的因素會多一些,現在結婚年齡越來越大,理性因素逐漸佔據主導。隨着年齡的增長,閱歷也隨之豐富,成熟度和穩定度都提高了,相對衝動的主觀因素少了一些,理性的客觀的分析多一些,看問題的角度就不一樣了,對於離婚問題的考慮也會相對慎重一些。
“我以前比較強勢,談戀愛期間,常常是以自己爲中心,會因爲一些小事情爭吵、鬥氣,到了30多歲後,才逐漸成熟下來,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會去逐漸改變自己性格中不好的方面,所以三年前才進入婚姻。”來自武漢,今年36歲的周女士說。
表:近14年離婚登記人數和增速(來源:第一財經記者根據民政部數據整理)
假離婚買房減少
此外,過去在部分大城市出現不少爲了規避住房限購、汽車限牌而“假離婚”的現象,現如今,這些通道逐漸被封堵上,這也會影響到離婚人數的變化。
中原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張大偉對第一財經分析,離婚人數的減少跟假離婚買房通道逐漸被關上也有一定的關係。
張大偉說,2020年主要一二線城市開始住房限購後,不少人爲了買房資格,爲了買房時較低的優惠利率、契稅而離婚,因此在近十年來,凡是房價上漲較快的時候,比如2010年、2013年、2016年,離婚人數的增長也會比較快。此外一些城市汽車限牌,也會影響到離婚人數。一方面,適婚人羣總量減少,隨着“95後”乃至“00後”陸續進入婚育階段,結婚人數還會進一步下滑。另一方面,受教育程度提高、大城市化、經濟壓力以及婚戀觀念變化,也使得結婚年齡不斷推遲,晚婚甚至不婚的人越來越多。可以預見的是,結婚人數的持續減少,也將影響到未來離婚人數。
以2016年北京的數據爲例,根據媒體報道,2014年至2016年,北京三年的結婚數保持平穩,均在17萬對左右。然而,在結婚人數大體平穩的情況下,離婚人數卻逐年遞增,2016年達到97600對,比2014年上漲73%。同時,2016年北京復婚數爲22607對,比2014年上漲131%。
但是隨着近年來離婚後買房門檻的提升,假離婚買房的通道也逐漸被關上。比如,2020年7月15日,深圳最嚴“限購令”下達。深圳市住建局等多部門聯合發佈通知,大幅調整了限購措施,規定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針對“離婚買房”這一現象,通知稱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不光有假離婚買房的,過去根據各地限購規定,也有一些人爲了買房、買車而假結婚,等完成目的後,這些人必然也要完成離婚登記。但現如今這樣的通道已經逐漸被堵死,因此離婚人數也在減少。
展望2021年,離婚人數很可能繼續下降。一是結婚的總人數在持續下降,分母小了,分子也可能隨之變小。其次,買房、汽車上牌的假離婚通道被逐漸堵死後,也會帶來離婚人數減少。
第三,從2021年1月1日起,隨着《民法典》的實施,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這也可能對離婚人數產生較大影響。離婚冷靜期對於減少衝動型離婚起到了明顯效果。
以武漢爲例,3月15日,武漢市民政局最新離婚數據顯示,今年1月,武漢市共受理離婚申請3096對,截至3月5日,經過“30天冷靜期和30天辦理期”,首批辦理離婚登記1309對/月,約58%的夫妻申請後放棄登記。
在濟南歷下區,根據當地媒體報道,2019年1月1日至3月19日,歷下區辦理離婚登記445對;2020年1月1日至3月19日,辦理離婚登記234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