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西一漂亮寡婦與男學生同居,2個月後懷孕了,最終釀血案

愛情雖然純真高尚,可它卻是一種極爲“自私”的精神需求,愛情的排他性就已經決定了,在這段感情中容不下第三人的插足,否則只會一拍兩散。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這句話同樣也可以用在愛情上,一旦兩個人真心相愛了,也必然不可能會有第三個人的出現。

可在2006年山西卻發生了一起腳踏兩隻船的刑事案件:一寡婦與男大學生同居,2個月後懷孕,最後卻因爲一句話釀成了血案。這個寡婦與男大學生之間又到底發生了怎樣的愛恨情仇?

肖某出生于山西的一個貧困家庭中,經濟的落後導致當地教學質量無法跟上平均水平,因此當肖某成爲了村中第一個通過高考走出去的大學生,便獲得了村民的關注,在他收到上海某重點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之後,淳樸熱情的村民都自行爲肖某舉辦了一場升學宴。

這其中就包括當地有名的寡婦李某,雖然其丈夫早年因病去世,但李某不僅模樣漂亮,做事說話也十分的討巧,時常還會幫助村裡其他人,再加上丈夫去世後一直未曾改嫁,獨自一人守着丈夫的家,因此周圍街坊都對她極爲同情,時常也會在生活上給予她幫助。

當衆人看見李某來參加肖某的升學宴時,紛紛都讓她坐在位置休息。推脫不掉的李某無奈之下便只好與同樣坐在一旁的肖某閒聊起來。在經歷了一年緊張的備考,讓突然放鬆下來的李某精神有些空虛,此時當他見到美麗善良的李某時,就如同找到了精神慰藉,對她一見鍾情。

李某也因爲單身多年,雖然知道自己與李某之間的關係必然會遭到村民的反對,但感到孤單寂寥的她最終還是在肖某的追求下鬆了口,談起了地下戀情,每次肖某放寒暑假的時間,都是李某最期待的時候。

雖然一開始李某隻是因爲孤單而情不自禁的同意了肖某的表白,可時間一久,李某對肖某也產生了感情。2009年爲期兩個月的暑假的廝混中,在肖某開學後不久李某發現自己懷孕時,沒有兒女的她當下就打算生下這個愛情結晶。可當她滿心歡喜告訴肖某的時候,卻遭到了反對。

原來肖某在開學不久就在學校認識了同樣是新生的上海本地人茜茜,雖然茜茜外貌普通,但她的家境十分優越,這對於從農村中走出去的肖某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誘惑。但自己同樣又捨不得老家美麗動人的李某,兩邊都想要的肖某便趁着上學時間的錯開,瞞着雙方與兩個女人保持關係。

可當肖某得知李某懷孕,並且決定要將孩子生下來的時候,眼看自己已經得到茜茜一家人的認可,就等畢業時兩家父母見面之後就可以可以結婚了,如果此時李某將孩子生下來的話,那自己所憧憬的一切美好都將化爲泡沫。

見自己不管怎麼勸,李某都要決心將這個孩子生下來,肖某內心產生了一抹陰鬱,自己的大好未來絕對不能被李某就這麼毀了,2009年11月,肖某以爲了更好的照顧她而讓李某到上海來養胎。

正當李某認爲自己的堅持奏效,獨自一人歡喜感到上海時,卻沒想到一下火車就被肖某拉到了醫院,並給她預約了流產。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是一種本能,獨自一人身處外地,手足無措的李某一時着急,便對肖某說:“如果我肚裡的孩子有什麼三長兩短,回村之後我一定會讓所有人都知道我與你之間的關係!”

這讓本就極爲在乎自己前途的肖某隻好妥協,並帶着李某來到了出租房內。可眼見李某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肖某知道自己如果再猶豫,一切都將會瞞不住,內心極度扭曲的肖某在一天晚上,趁着李某熟睡用繩子將肖某活活勒死,爲了毀屍滅跡便將其埋在了一棵樹下。

肖某本以爲自己的行爲天衣無縫,但失蹤多日的李某還是引起了當地村民的注意,擔心她一個女人會出事,立馬報警。警方則根據李某的身份信息的出入地方,以及監控,很快就查到了肖某身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肖某爲了自以爲遠大前途,從而對李某生出了殺意,犯罪動機十分惡劣。趁着李某熟睡之時,選擇用繩索將這個孕婦勒死,分明就是一場早有預謀的犯罪,在當時有着明確的故意殺人動機。最終不僅造成了李某的死亡,爲了毀屍滅跡而將其拋屍,埋在樹底下,其行爲已經構成了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罪。

當時已經大三的肖某已經年滿十八歲,已經具備了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而他不僅僅是故意殺人,殺害的對象還是一名孕婦,造成了一屍兩命結果,因此作案手段殘忍的肖某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其實肖某還這麼年輕,未來充滿着無限可能,只要人品端正,就不怕過不上更好的生活。可肖某卻因此入了歪道,既放不下家境好的茜茜,也放不下美麗的村婦李某,最終只能自食惡果,親手將自己的未來生生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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