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受理58件陳情!臺東落實營建施工揚塵防制 罰款10萬起跳

▲塵土飛揚罰款10萬元起跳。(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臺東報導

公共建設、工商建設及房屋新建或改建等營建工程在地方經濟發展中佔有重要的一環,然而施工過程常易發生塵土飛揚及泥沙污染周界道路等問題,須加以防制,否則會影響周遭的空氣與環境品質,引發居民陳情。

臺東縣政府今年1至8月受理該類陳情案件計58件,多勸導施工單位實施灑水、鋪設防塵網(布)、出入口道路清洗及車輛清洗等措施,但污染預防勝於事後改善,呼籲營建業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確實設置運作各項防制設施,如未適當防制而致塵土飛揚或泥沙污染道路情形,且經勸導未見改善者,將依法開罰,以督促業者警惕改善,守護臺東優質的空氣與環境。

臺東縣政府表示,推動臺東慢經濟與慢生活,許多開發建設着重營造優美宜人的城鄉面貌,同時也注重環境保護的工作,營建工地污染防制措施的妥善及落實,可以減少對民衆生活環境造成如揚塵、車輛拖帶泥沙污染周邊道路等負面的影響,並且藉由相關環保法規及執行稽查,督促營建業者遵守法規,做好工地揚塵防制及車輛與周界道路清洗防污措施,維護周遭居民生活環境及空氣品質,敦親睦鄰,力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第11項永續城鄉的目標。

臺東縣環保局指出,車輛夾帶泥沙掉落污染道路、建物拆除作業與粉粒狀物料運輸、裝卸、堆置及裸露地表揚塵等,是工地常見揚塵的來源,尤其遇強風時,將助長塵土飛揚,直接影響周遭居民的生活環境,故要提醒營建業者,應依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採行適當的防制措施,如設置工區圍籬、結構體施工架外緣防塵布(網)、灑水設施、灑水車、粉粒狀物料覆蓋防塵布(網)、落實車輛清洗等措施。同時重申,工地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塵土飛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可罰款10萬元到500萬元;車輛夾帶泥沙污染道路,依廢棄物清理法可罰款1200元到6000元。

環保局呼籲,營建業者應依規定落實各項污染防制措施,敦親睦鄰,避免受罰。或民衆如發現營建工地防制設施不當致發生污染環境行爲,請撥免費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221999報案,或可透過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https://ww3.moenv.gov.tw)、手機APP下載「公害報報」等方式報案,環保局全年無休、24小時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