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僅吃1次飯只會要錢花 悲情女氣炸!怒訴免養這款老北

1年僅吃1次飯,還只會來要錢花,悲情女氣炸,怒訴免養這款老北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父親阿國(均化名),當年大該是她讀小學時,父親與母親離婚後,父親就未與她會面或互動,頂多1年吃1次飯,在她成長期間,也沒給付扶養費,而她求學的就學貸款,也是她自己負責,當成年後有謀生能力時,父親卻跟她討錢花,不滿父親未盡人父之責,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指稱,當年她讀書時要申請就學貸款,因爲父親是她的監護人,必須由父親當保人才能辦理,但父親卻只擔心,之後是否會因爲沒繳錢而被影響。前幾年她又因疫情失業,想辦理學貸延繳,需要父親的幫忙,父親卻以可能會影響他而拒絕。

小萱表示,在她成年有謀生賺錢能力時,卻父親竟時而向她伸手索取生活費,接着又拿去喝酒。她目前的月收入大約4萬元,還須繳納房貸3萬元,並需負擔家庭生活開銷,先前母親脊椎開刀的相關費用也是由她負擔,父親卻時無正當理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

法官調閱阿國的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2022年申報所得爲0元,名下無任何財產,堪認阿國現在應已不能維持生活,依法小萱對於阿國自負有扶養義務。阿國的前妻到庭證稱,她在小萱1歲多時就已與阿國分居,小萱都是阿國的母親扶養,阿國未曾照顧,也沒有給付過扶養費。

法官審酌,阿國在小萱尚未成年時,對於小萱負有扶養義務,但是卻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扶養義務,情節堪屬重大,如強令小萱負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日前依法判決,小萱主張應免除對阿國之扶養義務,自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