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億得主要求匿名告樂透 官司期間每天損失41萬利息

女子拒絕領獎金泄露隱私而控告樂透公司,延遲領獎每天至少損失41萬元利息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新罕布夏州一名女子珍 (Jane Doe,化名)在1月中了 「威力球」(Powerball)5.6億美元(約新臺幣164億元)大獎,卻因爲領取獎金需要簽名公開個人身分資訊,爲了爭取匿名權利而控告樂透公司。據女子律師透露,由於遲遲無法領取獎金,導致官司期間她已經損失了超過50萬美元(約臺幣1476萬元)。

根據《美聯社》13日報導,珍的律師沙因(William Shaheen)表示,珍在1月6日中獎後太過興奮,便直接在彩券背後簽名,事後經律師告知才發現可以透過信託領取,以個資不公開的方式領取。擔心自身與親友受到騷擾,她希望法院能讓她維護個人隱私。由於官司期間無法領取獎金,她每天損失至少1.4萬美元(約臺幣41萬元),或者每月50萬美元(約臺幣1476萬元)的利息,因此她已向法庭提出利息補償的要求。

沙因強調,珍因爲突如其來的中獎而承受了不少壓力,她與親朋好友受到了媒體關注,公開個資也會爲她帶來源源不絕的危險,許多人覬覦獎金會透過電子郵件信箱騷擾她,甚至有可能傷害她。

彩券委員會執行董事麥金泰爾(Charlie McIntyre)對此迴應,彩券上沒有完整列出獎金申請途徑的確是他們的疏失,但在網站上都有公告詳細說明。而在經過好幾天的溝通後,他尊重珍爲了維護隱私的要求,不希望因爲這件事而與獲獎者鬧翻,不過畢竟這張彩券價值破億,知道誰獲得這筆錢是的確有必要的。本案負責法官對於何時會進行裁決,目前尚未作出迴應。但新罕布夏州助理檢察長康佛提(John Conforti)在法庭上指出,「若是這些內容的公開攸關公共利益,那我們就有義務公開。不能因爲會造成個人的生活混亂或是不方便,就逃避義務。」

新罕布夏州立法機關曾試圖在2014年通過法案,允許得獎者保持匿名,但當時被民主黨州長哈森(Maggie Hassan)否決了。